两违产生的原因复杂 既有经济利益驱使 也有居住等客观需求
2018-09-19 0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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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两违产生的原因复杂,既有经济利益驱使,也有居住等客观需求,同时也有一些属于面子等观念问题,所以要视不同情况作差异化区分,坚持堵疏引
“两违”产生的原因复杂,既有经济利益驱使,也有居住等客观需求,同时也有一些属于“面子”等观念问题,所以要视不同情况作差异化区分,坚持“堵”“疏”“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所谓“堵”,就是对待那些抱着侥幸心理伺机抢建的违法建筑,要实行“露头就打、出土就拆”政策,综合运用电子化、信息化和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加强现场巡查和防范,同时在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将存量违建拆除工作与惠民结合起来,对“两违”拆后腾出的土地选择生态绿化、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土地利用方式。所谓“疏”,就是对待群众合情合理的建房需求,不能一味拒绝、拖延,要及时受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安放公示牌,明确标识建设个人、建设规划许可证号、审批单位、发证日期、审批情况、跟踪人、建筑红线图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所谓“引”,就是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为他们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主动破除陈旧陋习,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设计,依法有序建房。程传波
惠州加大“两违”整治力度,一方面控制新增,一方面逐步推进存量消减,这样的思路值得点赞。违章建筑屡禁不绝,说到底是利益使然,如果出现苗头及时掐灭,违法损失不多,或许会配合城管等执法。当违建将产生巨大的租赁等效益时,没有人愿意放弃嘴边“肥肉”。
面临已建成的违建,清理的费用必须由违建者承担,方能体现起码的公正。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也可构建数字化系统,及时掌握违建的信息和动态,把违建纳入惠州信用体系,利用金融等行业实施联合惩戒,让违建业主承担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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