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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河以东绝版住宅地块出让预告

导读 119号地块在2013年版视高控规图原本规划为城市绿地公园,后因城市发展调规变为商业用地,2020年4月3日曾拿出来挂牌出让,2020年4月24日政府

119号地块在2013年版视高控规图原本规划为城市绿地公园,后因城市发展调规变为商业用地,2020年4月3日曾拿出来挂牌出让,2020年4月24日政府公告因宗地出让计划调整终止出让。此次再次拿出来拍卖用于建设总部基地电子商务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使视高即将再增加一家企业总部基地。

柴桑河以东绝版住宅地块出让预告

75和76号地块地段位置绝佳,紧邻天府大道和湿地公园,周边开发建设项目众多,也成为目前仅剩的还能从东往西看到柴桑河湿地公园的未出让地块。

从上图可以看出,这三宗土地是天府大道西侧、柴桑河湿地公园东侧仅剩的带住宅地块。这三宗土地成为目前市场上的绝版。遥想三年前还没有啥项目落地天府大道西侧,短短三年时间,天府大道呈现出翻天地覆的变化,视高所有的省重点项目全部落地于此,到处都是火热建设场景。

宗地信息

2019(TR)—119号

其他条件:

1.建设内容:该地块用于建设总部基地电子商务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

2.本地块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

3.本地块项目建设期满后,年缴纳税收(房地产除外)不低于1000万元,不足部分作为竞得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竞得人补足。

4.本地块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中,竞得人须自持比例不低于50%,自持期限:长期自持。

5.该宗地出让过程中涉及契税、印花税、测绘费、交易服务费等由竞得人缴纳。

6.若竞得人税收解缴关系不在仁寿县视高街道范围内,还须在仁寿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仁寿县视高街道范围内的全资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7.竞得人在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其他约定条件之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

公共配套设施配建要求:

1,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0.8‰配建垃圾用房,垃圾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对外配建公厕,幼儿园社区用房。

2,对外集中绿地:地块西侧集中设置进深不低于20米,总用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公园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若项目分期建设,应和第一期同时竣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拍卖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2月1日10时,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拍卖大厅举行(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B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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