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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

导读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明日(12月23日)起,北京将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购房家庭可通过市住建委官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明日(12月23日)起,北京将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购房家庭可通过市住建委官网新建商品房项目查询栏目进行验证;也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核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证信息。

北京将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2020年12月23日起,启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

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继续使用纸质证书或启用电子证书。2021年3月1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

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示例。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官网

据悉,该电子证书适用于北京市住建委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以加盖北京市住建委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通过后,开发企业应在北京市住建委交易管理系统下载电子证书使用。

证书承载信息包含证书编号、开发企业、项目名称、房地坐落、预售范围、建筑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注、发证机关、发证日期、验证二维码、发证机关电子签章、有效性提示等内容。

电子证书如何验证?通知明确,社会公众和购房家庭可通过市住建委官网新建商品房项目查询栏目进行验证;也可使用各类移动应用(如微信、支付宝等)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核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证信息。电子证书信息与网上公示信息一致的,方为有效证书。

此外,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变更业务后,官网公示的电子证书内容同步更新。预售许可证被注销后,官网公示的证件信息将被删除。

通知提醒,开发企业应妥善保管本单位的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防止被冒用或篡改;自行打印的预售许可证与网上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视为伪造;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追究其伪造国家机关文书、证件、印章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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