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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12月6日 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2月7日 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5、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6、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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