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益用地“捆绑”城市更新项目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刚结束的市六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表示,针对寄宿高中、综合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型公共设施“落地难”的情况,市政府拟研究出台“破解之道”——将公共利益用地的“整备”与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捆绑。同时将修编有关规定,通过容积率奖励等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鼓励市场在保护历史文化、生态修复及改善城市公共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连续6年城市更新供应土地超200公顷
根据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4平方公里以内,截至去年全市现状建设用地996平方公里,新增土地所剩无几。如何通过存量用地的开发释放土地潜能、优化城市结构、破解发展瓶颈、实现精明增长,是摆在深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9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更新”概念。数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城市更新供应用地连续6年超过200公顷,2017年达到261公顷,城市更新成为深圳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在拆旧建新的同时,深圳还大力推进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2016和2017年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分别为79万、116万平方米。
上半年城市更新批准预售商品房占近五成
城市更新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有101个拆除重建类产业升级项目获得规划审批,更新改造后将提供建筑面积1908万平方米的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设施。如龙岗区天安云谷项目,更新前以“三来一补”的低端价值链企业和大量“握手楼”为主,更新后,可提供 140万平方米产业研发用房,打造成为集云计算、互联网等为核心的创新型研发基地。
同时,城市更新还成为深圳市商品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来源。截至今年6月,通过单元规划落实商品房建筑面积约6669.7万平方米,已批准预售的面积约1779.9万平方米。其中,2018年上半年城市更新批准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地产市场供应总量46%。全市通过单元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413.2万平方米,约8.3万套;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建筑面积约231.8万平方米,约4.6万套。
拟通过容积率奖励加大保障房供给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更新项目须通过无偿移交用地、配建政策性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保障公共利益。但是,深圳的城市更新也存在着集中连片开发不足,落实大型设施的能力有限的问题。市政府报告指出,虽然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平均规模为8万平方米,但从实际推进情况来看,市场主体往往挑选面积小、成效快的项目,导致项目趋于“碎片化”,规模偏小、分布零散,难以落实大规模产业项目。同时,城市更新项目对于寄宿制高中、综合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区域和城市发展紧缺的大型公共设施落实能力有限,补齐民生短板的能力有待提升。
对此,市政府表示,针对上述难题,深圳将创新公共配套实施方式,研究出台《关于城市更新促进公共利益用地供给的暂行规定》,强化政府的统筹引导作用,借助市场的动力与活力,将公共利益用地的“整备”与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捆绑;同时,深圳还将修编《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通过容积率奖励等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鼓励市场在改善城市公共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探索建立行政裁决机制破解“拆迁难”
同时,深圳还将加快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纲要(2017—2025)》及城中村有机更新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融合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局部拆建等措施在内的复合式城中村改造模式,为低收入人群保留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也为城市的未来发展预留宝贵的空间资源;以及将研究制定《深圳市老旧工业园区整合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实现全产业链的整体转型升级。
特别是,深圳将加快推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尤其是针对 “拆迁难”问题,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探索通过建立行政裁决机制,破解制约城市更新实施“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等困境的深层次瓶颈,填补全国在城市更新方面的法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