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度依赖房地产开发贷和高周转的企业伤害更大
1. 可能导致万科、保利等龙头房企利润约下降4%;2. 过渡依赖房地产开发贷和高周转企业受伤更大。
2. 对过度依赖房地产开发贷和高周转的企业伤害更大;
3.行业淘汰会加速,建房成本会增加。
周五房地产企业的“取消预售制”讨论热烈,但是尚未看到文章深入量化分析对房地产企业利润的深入分析。近期“基少成多达摩院”也有网友咨询,现整理如下,供大伙参考:
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好前,由购房者缴纳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未来交付房屋的销售行为,类似于金融产品中的期货买卖。
该行为可以帮助地产商提前回笼资金,节约资金成本,撬动更多项目开发;且回笼资金越快,节省的资金成本越多,撬动的项目越多。很多地产商近年来提出的“高周转”,就是为了节约资金成本、撬动项目开发。
目前各地的预售政策差异较大,例如:
广州、深圳和成都7层(含)以下商品房需要完成结构工程封顶才能拿到预售证,7层(不含)以上商品房,完成2/3结构封顶可拿预售证。
上海商品房需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才能拿预售证。
北京7层以下(含)的大户型住宅及商业、办公项目,需达到主体结构封顶方可办理预售;8层以上(含)的,需完成规划层数的1/2(且不低于7层)后,方可办理预售。
重庆8层以下(含8层)完成主体结构封顶;9层以上(含9层)建房屋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1/2以上。
天津对工程进度无明确要求,仅要求投入开发的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大约做到正负零(做完地下层)即可申请预售证。
我国从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出台后实行预售制度,目前城市商品房约85%采用预售制。因地产商提前拿到钱后,可能因挪用资金、管理不善等问题,引发工程烂尾和纠纷。
之前,已经有学者质疑预售制度,9月21日广东省房协发布《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透漏省住建厅拟向住建部建议分阶段取消预售制度。
第一阶段若干年内保留预算许可,把预售条件的工程形象进度提高至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现售,并将时间表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行业和社会公众都做好充分的准备。
可以看出,上述政策第一阶段如果全面推行,对于本来就在实施结构封顶才发预售证的上海基本没啥影响,对于广州、深圳、成都、北京和重庆等地区7层及以下的项目也没啥影响,但是对与小高层影响较大,对于天津这类以前没有对预售工程形象进度没做要求的地区影响也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