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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住房协会的非占用费用

导读 住房协会对未居住在各自房屋内的成员单位业主征收非占用费。这种不居住可能是由于公寓空置或出租。如果单位所有者选择不居住在其公寓中并出

住房协会对未居住在各自房屋内的成员单位业主征收非占用费。这种不居住可能是由于公寓空置或出租。如果单位所有者选择不居住在其公寓中并出租或空置,则社会可以向其征收非占用费用。

关于合作社住房协会的非占用费用

如何计算非占用费用?

根据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发布的通函,根据1960年《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社法》第79A条,非占用费不得超过社会服务费的10%(不包括市政税)。

征收非占用费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单位所有者自己居住在该单位中,那么他不承担支付非占用费用的责任。如果该公寓被其直系亲属(即儿子,女儿(已婚或未婚)或孙子女)占用,则他们也将免交非占用费。

关于合作社住房协会的非占用费用

社会可以收取多少非占用费用?

在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将非占用费用的上限限制为服务费的10%之前,其征收和征收的随意性猖ramp。对于非居住场所,社会将收取高昂的价格,每平方英尺高达9卢比。这对增加租金和对非居民公寓业主造成资金流失产生了不利影响。非居民印度人(NRI)尤其受影响,其中许多人是印度房地产的狂热投资者。实例也被曝光,他们每年收取的非占用费用非常不相称,每年约数十万卢比。

在Bhartiya朋友合作房屋协会的案例中,发现在一栋有49个公寓的建筑物中,两个公寓的所有者已为各自单位的非占用费用支付了25万卢比。但是,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于支付其余47个单位的财产税。这是极不道德的,等于作弊。

同样,在勃朗峰合作住房协会诉马哈拉施特拉邦一案中,孟买高等法院观察到,在该建筑物的51个单位中,在任何给定时间点仅出租了3至6个单位。从这些公寓中收取了30万卢比到240万卢比的非占用费用。这与社会的财产税账单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每年仅为160万卢比。

因此,很明显,不占用费用而不是被视为边际费用,实际上已成为骚扰的工具。通过非占用方式收取的超额款项被挪用于支付其他违约成员的会费。

政府关于非占用费用的决议

马哈拉施特拉邦的住房协会受1960年《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住房协会法》(MCS 1960年法案)管辖。该法建立了法律和监管框架,以监督和管理住房协会的事务。住房社团及其各自成员之间的争议也可以根据该法的规定进行裁决。

1960年《 MCS法案》第79A条授权州政府发布通函,规定社会运作的准则。根据第79A条发布的通函具有约束力。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援引了第79A条,以遏制住房协会对其成员征收的高昂的非占用费用。

根据2001年8月13日发布的第79A条规定的通知将非占用费用的上限限制为社会标准服务费用的10%。一个社会的服务费包括电梯,公共区域的电费,安全和维护费,但不包括市政税。遵守该通知是强制性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刑事处分,包括遣散社会公职人员。

非占用费通函和《马哈拉施特拉邦合作社法》

勃朗峰合作住房协会在孟买高等法院对上述79A号通知提出质疑。社会质疑非占用费用的上限是违反宪法的,并且违反了《印度宪法》第19条。它还辩称,该通函是对住房社会内部事务的不必要干涉。

同时,马哈拉施特拉邦认为,该通告保护少数群体成员免受多数派的压迫。该通知还根据《宪法》第300A条保护了财产权,因为成员的公寓是其个人财产,而社会无权干涉其使用或享用该财产。该州进一步辩称,征收高昂的非占用费用与合作社运动的精神背道而驰,并会抬高物业租金,从而破坏了房屋租赁市场。

非占用费法院判决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由法官BH Marlapalle和JH Bhatia组成的分庭维持了79A通告,该通告将非占用费用限制为社会基本服务费用的10%。该通函旨在防止剥削被要求支付高昂的非占用费用的少数群体成员。此外,它通过对非占用费征收统一税率并将其与从公寓赚取的租金收入脱钩,从而代表国家为避免诉讼和纠纷而进行的善意举动。

但是,高等法院的判决确实有所修改。法院缩小了免交非占用费成员的免税范围。它认为免除非占用费仅适用于单位所有者及其直系亲属,即其儿子,女儿或孙子。如果他的大家庭成员居住在公寓中,则不能要求这方面的任何豁免,而必须按规定支付非占用费。

截至今天,住房协会征收的非占用费用不得超过每月维护费用服务费部分的10%。此类费用将在休假和许可或空置的情况下收取。还建议转售公寓的购买者检查是否有此类欠款(如果有),如果该公寓在出售之前是空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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