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调查
中房报舆情中心观察员 贾俊杰
中房报记者 高中华 | 云南弥勒报道
太阳高高地悬起俯视着大地,也俯视着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一个多处山体整片裸露,出现滑坡、树木倾倒、道路坍塌等情况的生态高原。
原本,这里地形起伏、植被茂密,是原生态高原喀斯特地形风貌。因违规建起高尔夫球场、别墅区及其商业配套设施,这片2000余亩的葱郁青山一时间面目全非。
据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显示,2017年1月国家部委联合公布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结果,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已整改到位”。然而,记者最近在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现场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不但没有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村民集体用地,进行土地复耕、恢复植被等,不惜毁掉原始山貌,加之中途停建,因开挖遗留下的成片痕迹,长期缺乏应有的管护和恢复,造成水土流失,生态毁失。
另外,因为这一项目还牵涉出另一个事件,这一列为云南省、红河市重点工程项目获得的2亿元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如今也成了一笔“糊涂账”,引发多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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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休闲公园”变身高尔夫球场
项目规划图。
据综合调查显示,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于2009年初开建2010年6月试营业,由于生态治理至2018年年底关停整改。
红河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开发竣工的一期、二期别墅区均为产权式度假别墅,由于被关闭整改无审批手续,后期开发业已停滞。已竣工的一期剩余5幢独栋待售,部分业主已入住;红河春天二期高夫一品总占地500亩,容积率为0.47;产品有独栋别墅、产权式酒店、企业会所等多种类型,面积区间从60多平方米--800多平方米不等,产权为40年(商服用地);尚有房源待售,均价每平方米13000元。
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由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开发承建,红河春天别墅项目由红河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两公司为云南红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所在的山体破坏情况。
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度假村公司”)、红河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地产公司”)分别成立于2009年2月、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28日,红河度假村公司股东由北京世纪通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储泽商贸有限公司、郭小建变更为云南红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云投资公司”),红河地产公司股东由北京世纪通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储泽商贸有限公司、郭小建和红河度假村公司变更为红云投资公司和红河度假村公司。
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所在的山体破坏情况。
综合资料显示,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于2008年立项,被列为云南省、红河州重大项目考核目标,预计总投资5亿多元,起初由云南国立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郭小建;至2009年先后成立了红河度假村公司、红河地产公司后,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分别由红河度假村公司、红河地产公司开发承建。郭小建也正是上述二公司股东之一。
白腊园村居民李胜利(匿名)介绍,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当初是山地徒步运动中心,于2009年3月开始租征拖白、温泉、黑腊沼、白腊园等村民组集体用地,涉及望天田、旱地、自开地、以及生态自然林地2000多亩。其中山地徒步运动中心占地面积850多亩、健康中心占地100多亩、产权式度假酒店占地470多亩,主道、球道、景观绿化、附属配套设施占地等。
山地徒步运动中心于2010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健康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建设完成,红河春天一期红河湖园于2011年12月竣工;红河春天二期高夫一品于2013年7月开盘。
对外所谓的“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公园”项目就是已建的高尔夫球场、红河春天一二期别墅和高尔夫会所。
据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显示,2017年1月国家部委联合公布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结果,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已整改到位”。根据整改要求,应退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少量耕地,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地,土地复耕、恢复植被后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组织或原耕作(经营)者,消除防洪隐患,严格节水措施,规范取水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然而,在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现场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不但没有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村民集体用地,进行土地复耕、恢复植被等,也没有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组织、原耕作(经营)者;球场内反而有工作人员正在修剪维护草坪。另外,高尔夫球场内部分草坪上有栽种的小树苗,但主要球台运动区域依然保护完好如初。
“红河春天别墅用地期限40年,还有30年使用期限,虽然目前高尔夫球场已关停营业,草皮仍在维护中;一二期别墅放心购买,不会被拆除,后期建设目前没有规划。”红云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也证实了该项目存在问题的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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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糊涂账”?
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
调查发现,2009年3月20日弥阳镇温泉村委会白腊园村民小组(甲方)与弥阳镇人民政府(乙方)所签订的《林地租用合同》约定:弥阳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租用白腊园村民小组林地866.52亩;租用期限30年,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39年3月31日;每年每亩租金150元,每年租用费129978元。
租用期内,林地所有权归村民小组所有,但弥阳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或者将租用林地出租给第三方经营;租用期间,弥阳镇人民政府不得毁损林木等等。
弥阳镇政府一位不具姓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租用土地、建设情况只有参与的领导清楚,作为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也不便多说。
名义上是弥阳镇人民政府租用村民集体所有林地,实为红河度假村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所用而“代”签后再转租,另外,弥阳镇政府所租用800多亩林地已被红河度假村公司建设高尔夫项目毁损大半。合同中“不得毁损林木”的约定只能是掩人耳目而已。加之其他村民组所有土地,共占用2000多亩被毁损。
2009年3月20日,以弥勒市国土局为甲方,以白腊园村民组、温泉村委会、弥阳镇政府为乙方签署的《征地协议》显示,该协议征用白腊园村民组望天田、旱地等14.28亩,每亩5万元、3万元不等。
红河春天度假村项目。
关于红河春天度假村项目土地利用和审批情况,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称,待汇报相关负责人后予以回复,截至发稿,没有获得任何回复信息。
不但弥阳镇政府为其租用土地如此积极,弥勒市政府也倾囊资金相助。据调查,2009年7月27日,红河度假村公司与弥勒市(原弥勒县,以下同)政府签订了《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项目协议书》,其中约定:弥勒市政府同意红河假村公司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地方税种县级留成部分自签订协议起前三年按先征后返的原则由红河度假村公司缴纳后,再按50%的比例返还。
2010年,弥勒市政府下发《关于补助红河度假村公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共划拨191351071.6元到红河度假村公司作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弥勒市人民政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制(只能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规定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的处置措施。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1.9亿多元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红河春天度假村项目。
2010年5月26日和11月3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向弥勒县财政局发出两份《关于补助度假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决定给予红河度假村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91351071.6元,该笔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度假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县人民政府有限权收回。
至2015年年底,红河地产公司、红河度假村公司与红云投资公司股权重组后,红云投资公司、红河地产公司、红河度假村公司,及其原股东北京世纪通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储泽商贸有限公司、郭小建陷入旷日持久的内部纷争。引发政府与股权变更前后的开发企业,业主与新旧开发商等纠纷案件不断,项目受阻而停滞。所涉政府扶持1.9亿多元专用资金使用情况也成为了无法理清的“糊涂账”。
为此,2016年4月,弥勒市委办公室形成《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专题会议纪要》,决定成立红河春天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就红河度假村公司股权重组后的历史遗留、债权债务、基建配套、未来发展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在2016年4月20日前将新拟订的《补充协议》报弥勒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由弥勒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招商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原红河春天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审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1.9亿多元财政扶持资金的拨付进行核查,并抓紧完成资金使用情况的验收审计工作;项目业主要尽快缴清2014年度和2015年度欠缴税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新签《补充协议》中统筹考虑等等。
2016年4月13日,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对红河东风韵旅游文化综合等四个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确定事项进行立项督办的通知》(弥督字【2016】3号),决定对相关项目事项进行立项督办,其中包括红河春天项目。
弥勒市审计局于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以及7月27日向弥勒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三份情况说明、检查报告的内容显示,红云投资公司进入红河度假村公司后,将1.9亿元财政资金中用于购买62套产权式酒店及会所的资金调整为球场改建及升级改造,且弥勒市审计局至今对该1.9亿元财政资金并没有进行过审计。
至于该1.9亿多元财政专用资金如何使用?具体使用到哪里?不管红河度假公司、弥阳镇政府、弥勒市自然国土规划局如何三缄其口,成为一笔“糊涂账”。
针对此事,中房报记者将继续跟进。
责任编辑:马琳 曹冉京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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