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信息显示将于2020年12月2日出让一幅商业体地块
台商投资区土拍再度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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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信息显示
将于2020年12月2日出让一幅商业体地块
地块位置: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白奇盐场
地块面积:36678㎡
01
地块信息
S2020-24号地块
地块位置: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白奇盐场
用地面积:3.6678公顷
计容总建面积约:58684.8㎡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中旅馆用地(酒店用地)建筑面积不小于2.5万㎡、企业自用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均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其余为可分割销售的商务金融办公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2%,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m
起叫价:6970万元
02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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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台国土资告字〔2020〕15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政地〔2020〕2076号),我局决定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承办人具体负责接受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组织竞价并确定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宗地概况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按泉台规〔2020〕105号文执行。
2.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中旅馆用地(酒店用地)建筑面积不小于2.5万平方米、企业自用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均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其余为可分割销售的商务金融办公用地。
3.可分割销售的商务金融办公用地需主体建筑封顶后方可办理预售。
4.宗地竞得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非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得以上地块的,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同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6.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拍卖出让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区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泉州市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地块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属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定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
(二)竞买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属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报名,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为正本一式两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以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2月1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实地踏勘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7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竞买人不足2人,则此次拍卖流拍。
拍卖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州台商投资区车管所斜对面大创商厦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竞得人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宗地竞得人应自竞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即2020年12月17日前含2020年12月17日)全部付清宗地应缴交的成交价款。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八、开工、竣工时间
该宗地自竞得之日起1年内办理交地手续,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本次拍卖具体出让工作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拍卖出让过程由相关部门监督,公证处进行公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我局咨询。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11月10日
03
关于海湾大道
泉州海湾大道作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五纵五横”骨干路网重要组成部分,该幅地块就位于这条主干道旁。
2020年7月7日,泉州海湾大道一期项目八仙段顺利通车。有“泉州版”环岛路美誉的海湾大道是泉州台商区重点打造的特色旅游景观大道,它的建成将成为构筑泉州湾都市大动脉,完善区域路网架构的点睛之笔。
海湾大道起于后渚大桥东桥头,连接惠安山霞,全长21.4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60亿元,道路兼具快速路与市政道路功能,是台商投资区重点打造的特色旅游景观大道。项目一期合同总投资额18.3亿元,包含八仙段和双山段两个子项目,全长6.6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