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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

导读 征地过程中需要申请哪些信息公开?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今天有位安徽的朋友向小编咨询,他说:我们这里进行征收,

征地过程中需要申请哪些信息公开?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

今天有位安徽的朋友向小编咨询,他说:“我们这里进行征收,但是给的房屋的补偿比较低。我家所在集体土地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我看到你们发的文章说是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是6000,我们的房屋补偿价值再加上奖励款5100多,我们家有900多平米,这样获得的补偿款就会少很多。这种补偿不合理吧?”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一下关于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后如何补偿的问题。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没有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时,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这样做能够避免同区域内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原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定的法律依据有二:一是(2005)行他字第5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下称《答复》)的相关规定。该《答复》指出:“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据此,被征收时集体土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其补偿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

接下来需要确定的是市场价。根据590号令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即被征收人用获得的补偿款在市场上能够购买到与被征收房屋区位、结构、面积等相接近的房屋。因此,评估机构的评估就很重要。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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