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选择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易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老人民医院地块、木材公司地块)选房工作,根据《黟县2020年棚户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木材公司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选房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征收办将公布住房供应、选房方案和选房结果,确保选房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自愿选房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高旗家园一期现房或二期房屋。
(3)有序选房原则。被征收人根据排队顺序从票箱中随机选择选房顺序号,被征收人根据随机选择的选房顺序号选房。
第二,选择安置房的面积界限
可用于产权置换的合法面积小于50m2的被征收户限于85 m2的安置房(复式除外)。
第三,房子的位置选择
易县房屋征收管理处(原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
第四,选房和签订协议的步骤
(一)公布住房安置情况。2020年12月2日,县征收办在征收办公告栏张贴并公布了高旗家园安置房基本情况。
(二)整理房屋。定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3336万在县征收办举行,征收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被征收人会根据自己对安置房的需求来看房,选择几套房。
(3)选房时间:2020年12月9日
(4)选房流程
县征收办根据排队签订协议的人数,采用抽取选房顺序号的方式依次选房,并立即公告。
1.按照排队顺序登记提取选房顺序号。2020年12月9日9:00,被征收人到县征收办,按照排队顺序提取选房顺序号。在抽签现场,公证处公证员根据现场排队人数摆放相应数量的选房顺序号,整个选房顺序号的抽签过程由公证处公证员进行公证,确保选房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协议于2020年12月9日10:00正式签署。
被征收人不能亲自提取选房顺序号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携带委托书、被征收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如该房屋已实际交易且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人应排队领取选房顺序号,如身份证、被征收房屋买卖合同、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等。县征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识别排队等候选房序号的被征收人。对符合房屋产权调换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引导被征收人按照排队顺序依次提取选房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号和协议签订顺序号,被征收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等待处理。被征收人在指定区域等待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手续。被征收人不在或者未办理告知的,视为放弃,原提取的顺序号无效。
3.预先选择房间号码。根据所选房间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预选房号处进行预选房号,所选房号会先被预选。
4.签协议。被征收人预选门牌号后,应签订协议并签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易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决定。
易县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编辑:胡生
二审:王伟
最终判决:李世清
制作单位:易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