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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审核不通过怎么办(教师资格证审核)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教师资格证审核不通过怎么办,教师资格证审核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教师资格证审核不通过怎么办,教师资格证审核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不需要1.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一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

2、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3、2011年11月26日浙江、湖北率先进行国家统考试点。

4、2012年新增河北、上海、海南、广西四个省份。

5、2013年又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

6、截止2014年9月份加上吉林、陕西、江苏三省总计有13个省自治区参加教师资格证的全国统一考试。

7、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目前总计有14个省自治区参加国家统考教师资格。

8、预计到2015年11月底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全部实行统考政策。

9、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

10、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

11、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1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1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1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15、2.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16、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17、湖北省实行改革,将教育学心理学改为综合素质与知识能力等。

18、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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