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摊销
2022-10-14 0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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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新会计准则,商誉不再摊销。 其实,正商誉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在处置之前不做处理,投资企业持有股权期间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商誉不再摊销。 其实,正商誉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在处置之前不做处理,投资企业持有股权期间的投资收益是不实的。 而负商誉在当期即确认为收益,由于其是由于参照公允价值认为“计算”出来的,是虚盈,是不真实的,不计税也是合理的。在这里我想谈一个后续的问题。比如,一个房地产公司收购另外一个房地产公司,按照土地公允价值会出现负商誉500万元,这个500万元在合并时即“计入当期损益”,而事实上这部分损益是不存在,仅仅是计算出来的。假设在以后的时间里,这块土地被开发完了,房子也出售完了,被投资企业对收入和成本进行了结转,实现了实实在在的利润。 另外,商誉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其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商誉的构成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它们构成一个完整系统,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由此可见,商誉主要是由一些不可以量化的因素组成的。即使是外购的商誉,其购买价格也不能真正反映其所包含的诸多不可量化的因素。所以商誉不可以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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