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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日前,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称,2018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至18318元,下限则是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市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重庆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确定。其中,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318元,比2017年的上限(16847元)提高了1471元。此外,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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