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楼市的调控政策密集出台 给人以八面来风的感觉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 “十六条”。目的是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1、“十六条“出台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十六条“中,强调要严防以地融资风险。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专项自查梳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僵尸企业”退出后的土地资产应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这条规定,对广东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将产生重大影响。“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已经不是新规定。但这次如此强调。对地方财政脆弱的欠发达地区的土地储备将形成重大影响。
未来几年,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收储可能会减产,土地出让也会降速。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空间打开了。”十六条“中,明确要加快完善广州市、佛山市和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
“十六条“中,引人注目地提出要拓宽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利用途径。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允许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企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以上政策非常重要,可以理解为“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的具体实施落地政策。广东农村集体建设的广阔空间,将大有作为。
3、广东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新规出台。这条政策有三重突破。建设复垦指标交易平台,落实好珠三角9市经营性用地出让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指标相挂钩机制。
节余用地可省内流转。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精准脱贫和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跨省调剂的节余指标。优先在贫困村开展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优先交易其形成的复垦节余指标,助推扶贫开发。坚决落实国家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助力国家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2018年,广东地区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可能将成为一项新的房地产投资业务。
4、贫困地区旧村改造,获得政策支持。“十六条“中,明确优先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旧村庄土地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允许其同步办理土地征收和标图建库手续。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可由政府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申请为其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征收后土地仍可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在旧村庄改造中,市、县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纯收益可按不高于60%的比例,依照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自主改造,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从事三旧改造业务的企业,不要再盯住发达城市和地区了。或许贫困地区的三旧改造,也潜伏着巨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