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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有2.3万笔公积金购房贷款符合委托按月委托冲还贷申请条件

导读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底,省资金中心出台按月委托冲还贷业务,甘肃省直和中央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底,省资金中心出台按月委托冲还贷业务,甘肃省直和中央在兰单位有2.3万笔公积金购房贷款符合“委托按月委托冲还贷”申请条件,省资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可申办按月划扣其公积金月缴存额来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业务。

甘肃省有2.3万笔公积金购房贷款符合委托按月委托冲还贷申请条件

按月冲还贷业务是由申请人委托省资金管理中心每月依据借款人当月还款本息总额,通过划扣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直接抵充部分或全月应还款额,有 “月还款额不变,期限减少”或“月还款额下降,期限不变”两种方式可供申请人选择。申请人满足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未被冻结,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余额始终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额,且公积金贷款还款满1期、当前还款状态正常等条件,可申请办理按月委托冲还贷业务。

该项业务是省资金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又一具体举措,截至目前,已有783笔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购房贷款成功预约“按月委托冲还贷”业务,月冲抵资金达164万元。据测算,若2.3万笔贷款全部签约,每月可冲抵金额4110余万元,预计每年可增加职工可支配收入4.9亿元。

记者杜雪琴责任编辑: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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