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发布
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发布
热点问题 1: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能否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答:如果职工配偶在省内异地城市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城市只有《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岳阳、株洲、湘潭可以合计可贷额度,其他省内异地城市不可合计可贷额度。
热点问题 2: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购房提取?
答: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该条“非限购地区”指湖南省内非限购地区,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热点问题 3: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有(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凭证);
借款合同;
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再次提取的提供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异地购房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注意事项:
1、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需剔除。
5、湖南省外的购房地需为夫妻一方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湖南省外的购房地为职工配偶当前工作地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在湖南省外的购房地为职工配偶曾经工作地的应提供与购房时间一致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
6、购房地为职工家庭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认定,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职工可以主动提供户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据户口簿住址认定。
热点问题 4:什么性质的房产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
2.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的;
3.住房产权有异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
热点问题 5: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为什么必须设置强密码?如何设置强密码?
答:根据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防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络攻击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保障广大公积金用户的信息安全,确保中心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业务大厅于2021年4月16日启用强密码登录。
按照系统提示,强密码要求登录密码长度应为8-16位、必须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