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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给对方的劳务费怎么做账(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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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付给对方的劳务费怎么做账,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怎么做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农民工和临时用工”通常都称为临时工,临时工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与企业有常年的用工关系,但不是长期用工,而是“忙时即来、闲时即去”,也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是造工资表发放。

2、另一种情况是纯粹的临时雇工,即每一项工程都雇用不同的工人,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是将其工资直接计入成本。

3、   前一种情况通常可以视为雇用员工,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九条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即可理解为包括这种情况,此时所支付的工资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4、而后一种情况属于劳务关系,按规定应该由所雇用的劳动者出具发票才能支付劳务报酬,但事实上难以做到,所以通常的做法是用工单位持支付证明等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代开劳务发票,据以入账。

5、不过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税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按规定是不能列支的(本应由劳务提供者承担),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倒算开票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否通用、可行,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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