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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人格权刑事保护问题研究(公民人格权)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民人格权刑事保护问题研究,公民人格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民人格权刑事保护问题研究,公民人格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民具有人格权,法人属于法律上拟制的人,也具有人格权。

2、 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也承认了法人可以有人格权。

3、《民法通则》第99第二款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

4、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5、”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6、”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7、”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8、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也加强了对法人人格权的保护力度,明文规定法人可以拥有两类人格权:其一为“法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一般人格权,其二为名称权、荣誉权、名誉权、信用权、通讯秘密权等具体人格权。

10、从总体来说,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人格权是持肯定态度的。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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