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全省首个人才小镇人才安居政策
9月27日,记者从高新区获悉,高新区向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代表发放《贵阳国家高新区人才小镇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并通过奖励、优惠销售、租赁、租金补贴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住房优惠,即日起实施。
作为全省第一人才镇的人才安居政策,本次《办法》规定,人才安居主要支持从贵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新区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即符合《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且持有贵阳市人才绿卡的人才或符合《贵阳国家高新区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目录》且持有高新区人才证书的人才。
《办法》明确,哪一个符合贵阳市或高新区的创新创业。推荐通过贵州省申报晋升国际顶尖人才,达到高新区人才认定的A级人才;达到高新区人才认定B级,在高新区民营企业直接引进十年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高新区担任同一科技型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近3年扣除部分招商政策后区级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未享受过人才住房补贴,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外商投资准入和管理政策中购房条件的,可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人才住房奖补。
人才住房优惠销售方面,符合贵阳市创新创业,持有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被贵阳市认定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在高新区创新创业,持有高新区A、B、C级人才认证;从高新区直接引进的人才,持有高新区D级人才认证等三个条件之一,且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外商投资准入和管理政策中购房条件的,可向房屋开发企业申请享受购房6折优惠。
符合贵阳市创新创业条件,持有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以及贵阳市认定的各类人才;灵活引进与高新区企业(单位)合作并取得合作成果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市本级及以上专家,包括持有高新区A、B、C、D级人才的人才;从高新区直接引进的人才,持有高新区各类高层次人才证书且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外商投资准入和管理政策中购房条件的,可向房屋开发申请企业申请享受7.5%的优惠。
在人才公寓租赁和租金补贴方面,符合高新区创新创业条件,持有高新区A、B、C级人才证书的人才;经高新区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投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企业、重点创新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相对集中、发展潜力较好的企业或机构,在贵阳无房且不享受住房政策的,可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个人租赁的,每人累计补贴不超过36个月,补贴金额不超过长租公寓(长租公寓主要用于人才周转租赁,一般租赁期限在半年以上,按套、按次或按床)。当前租金;企业租赁,同一入住人累计补贴不超过24个月,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才短租式公寓现行租金的50%(短租式公寓主要用于人才临时租赁,一般按日、按周出租,由套、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