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出台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体系实现全国联网,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有积极意义,但如果企盼其成为房价下跌的一剂猛药,则有些一厢情愿了。换句话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作用之一是摸清全国住房的家底,为后续政策的出台提供数据支撑,比如房地产税。
相较于其他税改措施的快速落地实施,相关部门对房地产税则是慎之又慎的。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关于房地产税的政策调子开始积极起来。先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然后紧接着财政部部长刘昆透露,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布推进”的原则推进房产税立法和实施。随后,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再次提及,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房地产税的制定和出台有了充足的底气,其根源或许就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体系。经过几年的布局实施后,不动产登记体系将要发挥作用了。
笔者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增加保有成本,对楼市的供需会发挥一定的调和作用。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稳房价,而不是要让房价跌下来。
对于房价的认识,建行董事长田国立的观点应该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他在今年的陆家嘴(15.19 -8.71%,诊股)论坛上表示,“其实我们说控房价,现在是叶公好龙的东西,真控下来,银行也害怕,房地产商也害怕,买房者也害怕,相关部门也害怕,但你真继续涨大家也害怕,就这个僵持局面必须得有一个办法解决。”
因此,围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才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房地产税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砝码。还好,现在不动产登记已经进入了新阶段,房地产税的跫音似已隐约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