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四种住房满足各类群体需求
新时代,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将住房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市场商品住房,占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将继续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类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各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第三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占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特别是在过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到2035年筹建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过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让深圳全社会对未来住房有良好的预期,实现住有所居。在统筹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对各类住房的需求基础上,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深圳将通过多渠道建设筹集住房,主要包括:一是增加建设用地;二是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是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四是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五是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六是开展城际合作,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