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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无住宅者的租赁 租房时的允许

导读 对于无住宅者带着租金购买的住宅,不适用地区和期间,可以允许租赁住宅的住宅担保贷款。金融委员会17日表示:如果无住宅者为购买自己的住宅

对于无住宅者带着租金购买的住宅,不适用地区和期间,可以允许租赁住宅的住宅担保贷款。

金融委员会17日表示:“如果无住宅者为购买自己的住宅,先租一套房屋购买房屋后,为了购买房屋,必须要购买全租金的住宅担保贷款,这是明显的实际需求。”并表示:“由于是一套住宅,实际上是没有改变的,因此,住宅担保贷款当然是可以的。”金融委员会还补充说:“如果部分银行的窗口出现混乱,将通过发行(q & a)、审查委员会议决等方式来制定方法。”

韩国无住宅者的租赁 租房时的允许

金融委员会之所以积极应对,是因为在一线银行窗口和房地产咖啡店等方面接连上传了“收到不了贷款的通报”的文章,引起了相关质疑和不满。代表性的就是生活稳定资金用途的住宅担保贷款。生活稳定资金在金融委员会的政策报道资料中称:“在‘1住宅时代’的下一个项目上,‘年贷款限度’将限制为‘限1亿韩元’。”因此,在《9.13房地产对策》发表之后,部分银行对1住宅者表示:“(偿还全部税金)贷款似乎很困难。”

居住在月租或租房的普通无住宅公司,先租租房,购买后攒钱后,退还租房者的租金后购买房屋是一般的方法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住宅担保贷款不可能出现的消息传开后,以房地产咖啡屋等为中心的实际需求者们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

金融当局在购买住宅的时间是否已过了一段时间,但1住宅者通过新住宅担保贷款的说明,开始了事态的发展。在一线现场,很多人回答说:“如果1住宅者带着租金购买第2套住宅时,是否可以用住宅担保贷款偿还住宅担保贷款。”对此,金融当局表示:“一名住宅者带着租金购买房子,因此,不能根据9·13对策获得金融援助。如果以第二套住房为担保的贷款,如果不承认失误或不可避免的情况,原则上是不可能的。”

有人提出不满说:“8月份已经签订了第二次购房合同,但在银行不愿意支付利用住宅担保贷款的剩余资金的贷款。”据金融当局透露,如果在9月13日之前支付定金,在13日之前支付定金,如果没有支付余额,将无法适用于13日公布的新贷款限制,目前还可以利用贷款。

相反,如果是第二次住宅进行登记,就无法提供可以使用的贷款服务。如果是2住宅,只有出售两套住宅,才能利用住宅担保贷款。金融当局的方针是,如果2住宅拥有者不出售房屋,将利用第2套住宅的年1亿韩元限度的生活稳定贷款也不会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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