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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经开区开展对区域内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大整治行动

导读 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息,5月27日,大理经开区开展对区域内房地产领域违法、

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息,5月27日,大理经开区开展对区域内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至6月30日。

大理经开区开展对区域内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大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对认筹、定金等行业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信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文件同时强调,变相价外加价行为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 此外,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同样为重点整治内容。

对于购房活动中存在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本次活动也将重点清理。

违规改建、违规销售商办、产业类等项目;项目建设推进不顺利,到期或逾期不能交房;销售资金未能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包括引诱购房户将购房款存入非指定监管账户的)也不被允许。

项目方拖欠建设方工程款、有停工风险的;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将被禁止。 整治行动要求,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就学等事项;在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不得出现。

为进行本次整治,大理经开区成立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通过企业自检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工作组巡查的方式及时处理各种存在的问题。 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題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领域共治共管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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