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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房管局发布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时的风险提示

导读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认准房产经纪公司是否有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咸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如在买卖二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

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认准房产经纪公司是否有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咸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如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买卖纠纷

可向市房管局市场科反映或投诉

认真查看“五证”

目前,咸宁市登记备案在册的二手房经纪公司共48家,市场上存在很多房产经纪公司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登记,对这些没有备案登记的公司,房管局将在7月份进行专项巡查。

市房管局提醒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查看“五证”;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

即☟☟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

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

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

存在极大风险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

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准予销售的房屋

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部分或全部房屋抵押及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慎重签订合同

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沟通

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对开发商承诺的事项和内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或补充条款内

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为保证购房户的资金安全

购房户一定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主页的提示

将购房资金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经过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慎查二手房信息

对于目前火热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市房管局也发布了购房提示,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事项。

审慎选择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并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中介(经纪)公司。

购买人最好要亲自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集体土地上建成的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充分了解二手房交易办理流程,慎重签订《居间代理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要打包所有应交纳的税费,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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