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房管局发布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时的风险提示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
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认准房产经纪公司是否有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咸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如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买卖纠纷
可向市房管局市场科反映或投诉
认真查看“五证”
目前,咸宁市登记备案在册的二手房经纪公司共48家,市场上存在很多房产经纪公司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登记,对这些没有备案登记的公司,房管局将在7月份进行专项巡查。
市房管局提醒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查看“五证”;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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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
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
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
存在极大风险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
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准予销售的房屋
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部分或全部房屋抵押及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慎重签订合同
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沟通
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对开发商承诺的事项和内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或补充条款内
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为保证购房户的资金安全
购房户一定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主页的提示
将购房资金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经过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慎查二手房信息
对于目前火热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市房管局也发布了购房提示,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事项。
审慎选择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并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中介(经纪)公司。
购买人最好要亲自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集体土地上建成的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充分了解二手房交易办理流程,慎重签订《居间代理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不要打包所有应交纳的税费,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交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