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京云锦、金陵金箔、南京白局、秦淮灯会……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历经千古、世代相传,但也有一些非遗因种种原因正面临消失的危险。昨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做好全市非遗保护,到2025年,建立完善不少于100个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列入濒危项目名录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比例低于5%。
到2025年,组织开展不少于6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及评估工作;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总数不少于200项、代表性传承人总数不少于400人,建立完善不少于1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列入濒危项目名录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比例低于5%。
南京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非遗资源也极为丰富。据此前的一项统计,南京拥有4项世界级非遗,此外,还有多达145项传统文化分别被列入省、市非遗项目。保护非遗首先是我们要对自己的文化遗产了如指掌。实施意见中提出,南京要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调查、系统记录和客观评估,及时掌握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变化,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登录制度和增补修订机制,为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南京要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启动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的商贸文化、习俗和传统技艺等,优先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立完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名录”和“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性保护项目名录”。
另外,南京要实施非遗分级分类保护,在全市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好的村镇、街区或特定区域,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其中,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重视保护传统村落(街区)的居民生活形态,重点打造秦淮区门东地区、江宁区杨柳村、浦口区永宁街道、六合区竹镇镇等特色文化村落(街区),努力形成区域特色文化。
传承困难的非遗要安排2名以上学员学艺“非遗后继无人”一直是非遗保护中面临的最大问题。
为此,实施意见中提出,南京将拓宽传承学员培养路径,通过向社会招募学员等方式,推广实施家族传承、师徒传承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传承人培养模式。对濒临消失、活态传承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保护单位申报情况,安排或招募2名以上常随学员学艺,明确学艺期间责任和义务,并为其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此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各类职业院校或研究机构等,通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设立传承班及与相关单位联合办学、办班等途径,培养专门人才。
意见中还提出,南京要加快推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江宁、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区,在项目集中的街道(镇)、村落要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建设,鼓励支持项目保护单位自行建设规模适合、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和传习场所。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设立专题展示场所或者博物馆,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另外,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省级60岁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及濒危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主要对象,根据传承人的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序开展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真实、详细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技艺、工艺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