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 “三城一区”等建设 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
专家认为,由于各区或园区的发展方向不一,对人才的认定标准也会不一样。人才申购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还会依照现有标准操作。而允许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申购住房,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小。
谁是人才?
——不分户籍 根据产业需要认定
独栋建筑模型。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根据意见的总体要求,要紧密围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结合 “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以下统称“园区”)建设,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支持政策,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
“三城一区”是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意见明确,要在就业创业人才聚集区域布局,筹集房源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这表明,人才住房将主要集中在上述区域。
不同于其他地方由市级及以上单位对人才的认定,北京将这一权利下放到了区一级政府。北京市住建委发文称,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意见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通看整个意见,人才住房政策没有对户籍进行限制,也未将京籍与非京籍人群进行区分。
“人才认定标准的下放,将促使各区或园区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去认定人才。中关村科学城需要软件人才,它可能就会将这部分人纳入人才住房之中。大兴想吸引生物医药的人才过去,就会重点照顾他们。”张大伟说。
张大伟称,由于各区或园区对人才的需求不一,要求的学历标准可能都会不一样,“一些发达国家,对技工、家勤人员需求缺口很大,就会从其他国家引进,北京为了留住这部分人群,就可以把他们认定为人才。”
如何保障?
——租、售、补 封闭运行
符合人才认定标准,则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满足住房需求。但意见也明确,要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强调了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也是解决住房问题较为务实的做法。
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
这类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即在北京市无房,或在北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也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并没有突破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限制,申请者要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等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方面,意见称,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
另外,部分人才还有望领到租房补贴。意见称,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市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可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价格怎样?
——相对低廉 保障居住
由于此类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主要在就业创业人才聚集区域布局,也面向区域内的人才租赁或出售,可想而知,这将降低这部分人群的上班通勤时间。
张大伟称,意见提出的“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也能够避免公租房出现转租和空置的现象。
公共租赁住房在价格方面,意见规定,项目整体面向人才分配的,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为运营单位)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同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不同产权单位持有的,租金标准应保持一致。
市、区政府调配已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人才配租的,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
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其价格将与普通共有产权房保持一致。张大伟说,上述意见并没有突破原有的共有产权规定,在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方面,仍执行之前的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表示,人才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