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二手房政策防止了短期内炒房的行为
昨日苏州新房成交总量为458套,其中住宅346套,非住宅112套。二手房总成交量为370套,其中住宅30套,非住宅40套。
苏州昨日住宅成交共346套。其中吴江区成交123套破百,均套成交面积为129.00㎡。相城区成交81套,吴中区成交78套,位列第二、三位。
昨日非住宅共成交112套,其中相城区成交55套位列第一,均套面积87.89㎡。
一人名下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情况是有,但是以企业名义大量买入的,暂时还没遇到。”位于太湖新城观山路的一家楼盘,在2016年外地投资客大举入侵时几乎在售房源被洗劫一空。案场经理回忆,那会儿买房的大多是外地的中介公司带来的客户,给的是团购价,销售协议都是与个人单签的,等于说是散户。“若是以企业名义买房,必须是公司法人,还要多交税。”
“在谈到南京出台的这一新政时,大家普遍觉得限制企业购房是近期各地政策出台的新特点。”无锡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洵表示,在8月13日召开的房协座谈会上,邀请到一些房企负责人参与座谈。大家认为,8月3日,在江阴出台的住房调控新政中,政策第一条就规定了对公司购房的禁令。主要是因为江阴炒房现场较多,市场过热,政策总体上防范了一人注册公司的炒房现象。
但是在无锡市区,各家参与座谈的房企负责人认为,企业名义购买的大多是购买商业办公用房。但商业用房本身不限购,也不在新政范围内。总体而言,企事业单位在无锡购买商品住宅的情况并不严重,或者说占比很少。“目前没听说无锡市区要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
事实上,在限制企业炒房方面,无锡早早地走在西安、南京等城市前面。在无锡市区,企业买房不但“限购”,而且“限售”,就连解除合同也要按照规定来。
据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早在2016年10月2日,无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中就提出,无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这里的同一“买受人”,就包括了企业法人。等于是企业在无锡市区“限购”了,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注册公司打包炒房的现象。
2016年10月25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无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根据规定,凡解除合同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商品住房房源,均须经无锡房地产市场网公示,并通过抽签摇号再行销售。销售价格可由开发企业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原合同成交价格。其中,针对买受人在同一项目中换购商品房的,只能换一次,堵的就是这个在同一项目有多套房子的人,在解约后卖给其他人从中得利。通过这种不能随意更改合同,堵的就是同一买受人的炒房空间。
限制企业炒房在2017年又有了“限售”这一政策补丁。2017年5月20日,无锡市政府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通过对法人单位的限售,防止了其短期内炒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