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手段介入整治房地产市场 更能彰显整治乱象的决心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8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而重庆是这30个城市中,首个由公安部门深度介入联合执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城市,这也意味着,重庆房地产市场整治,将加入司法手段(8月15日《重庆日报》)。
城市里的房子是不少家庭最主要的财产,任何涉及房产的纠纷矛盾都会非常尖锐,而房地产市场上的各种违法违规乱象极易点燃此类矛盾,乱象不仅会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会扰乱房地产秩序制造不稳定因素。其中房地产虚假广告、黑中介等现象最为突出,最令群众深恶痛绝。这些现象轻则让群众买到的是名不副实的房子,重则让群众财房两空,可以说涉房纠纷是信访、诉讼、治安等领域的老大难问题,也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
大量房地产黑中介的存在让群众无法获取权威、真实的信息,黑中介不仅会制造舆论哄抬房价,而且会为了销售房屋帮助房屋买卖双方制造虚假材料,例如制造虚假判决书、离婚证明、纳税证明等,给交易埋下违法违规的隐患。有些黑中介还会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逐渐发展为具有涉黑涉恶性质的非法组织,甚至有组织地采取威胁、诈骗、骚扰等方式侵害购房者权益。
简单地依赖房屋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整治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是约谈、罚款,最多就是停止开发商网签,但是在违规卖房的巨大利益诱惑面前,这样的违法成本很低。房管部门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协作,采取的都是行政手段,如果遇到涉嫌治安甚至犯罪线索时,既会因为权力有限而无法根治此乱象,也会因为缺乏公安机关的及时配合而错失固定证据的时机。有些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会利用自身的强势性地位,采取散布谣言、强制收费、提供虚假证明等违法方式扰乱市场秩序,进而牟利,此类乱象如果没有司法手段的及时介入,这些组织很容易走向涉黑涉恶的道路。
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各类乱象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环环相扣、相互交织,如果仅用行政手段进行整治可能就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房地产市场的利润普遍较高,对从业者的吸引力很大,某个环节出现乱象就会引发破窗效应,其他环节也必然会乱象丛生,所以说整治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必须要借助司法手段,对其进行全链条打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