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全县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全县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查看中介机构备案、经营场所证照信息公示、中介业务开展、服务合同签订等情况。重点检查六项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房屋交易资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下一步,该中心将持续对辖区各类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提升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管理水平。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税务、金融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价格法规、非法规避纳税、违规金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
温馨提示:为确保购房、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避免合同纠纷与法律风险,在房屋购买、租赁等接受服务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1.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实地考察房源及周边情况、谨慎保留广告单等宣传资料,在签订合同时把宣传内容写入正式合同,最大限度减少因虚假宣传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2.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双方权利是否平等以及合同是否成立,对于不能理解或不能接受的条款当场提出异议,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消除心理弱势,杜绝霸王条款。
3.购房者在购房前全面了解国家相关的房屋政策法规,是否存在限购情形,明确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以及了解自身征信情况。
4.购房者在购房时一要注意审查合同签订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二查房屋自身是否存在影响正常过户的情形,谨防合同欺诈,防止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