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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买房过户中易踩的坑 遇到这些你一定要避开

导读 大家辛辛苦苦攒钱买房最怕的就是踩到坑过户君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业主们买房过户中易踩的坑遇到这些你一定要避开!1卖房人不迁户口当事人:

大家辛辛苦苦攒钱买房

最怕的就是踩到坑

业主们买房过户中易踩的坑 遇到这些你一定要避开

过户君特意为大家整理了

一些业主们买房过户中易踩的坑

遇到这些你一定要避开!

1

“卖房人不迁户口”

当事人:姜先生

真实故事:姜先生为了孩子上学打算,从郑先生手里买了一套学区房,办理了房产过户并取得了房产证。在买房的时候,郑先生称房子没有登记户口,但姜先生却在为孩子咨询所在学区学校事宜时,得知房屋内有他人户口,并且登记户口的人占用了这套学区房的名额。姜先生这才知道郑先生一家一直没有迁户。姜先生和郑先生多次协商未果,眼看孩子还有半年就要上学了,难道高价买的学区房真的“泡汤”了么?。

结局:多次协商未果之后,姜先生一怒之下将郑先生告上了法庭,双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郑先生向姜先生赔付违约金。

过户君有话说

户籍核查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买房人,特别是以解决子女入学学籍或急需落户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一定要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全面了解涉案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对于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买房人,应依据相应学校的入学政策,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对应学籍的使用情况,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2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

当事人:朱女士

真实故事:朱女士和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一笔数万元的订金。合同签订后,朱女士发现了一个问题: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居然不是同一个。这就意味着,朱女士要承担法律风险:如果房产证的实际权属人最后不同意卖房子,那怎么办?

结局:据了解,这套房子可能交给中介代理了,然后中介和买房人签协议,房东却没有在合同上签过字,也就是说,房东随时都可能反悔。经武义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介入调解,中介公司和朱女士进行了沟通,同意把订金退回给朱女士,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过户君有话说

买房路虽然千辛万苦,终于遇到心水的房子。但千万别激动,查房屋产权必不可少。一定要去核查房屋产权人的真实性;核实房屋状态,有无查封、有无共有产权人;查实房屋是否被限购;查实房屋交易能否减免个税、增值税等等。

3

“借名买房”,近千万房产被查封

当事人:董女士

真实故事:2014年,董女士和先生因为工作变动来到了北京,二人计划在北京安家,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因为限购政策,两人当时都没有购房资格。正在二人为此发愁的时候,董女士的闺蜜便提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代为买房,闺蜜当时已在北京缴纳社保满五年,具有购房资质。即房产证上名字虽是闺蜜,但房产实际由董女士夫妇付款购买,待董女士满足购房条件后再行过户。

“借名买房”后,潘女士的丈夫担心房子不过户会有风险,便委托朋友查询房子的产权状态,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在2016年初,房产就已经法院查封了。董女士赶忙委托律师调查情况才得知,闺蜜在持有房产证后,曾向其他机构借取高额贷款,而房子在闺蜜一直不还款的情况下遭起诉后被法院查封。

结局:法院判决:借名买房成立但不能主张物权,当事人对不利后果应有所预见。

过户君有话说

“借名买房”风险极大!房子并不是交了钱办了按揭就是你本人的,如果房产证上不是本人的名字,将会存在很多意想不到的风险。比如董女士的闺蜜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强制执行时,房子就会出现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4

买房不过户

当事人:洪女士

真实故事:洪女士最近看上一套位置好、价位低还五证齐全,先交50%的房款,可随时入住的房子。可想而知,面对如此让人心动的房子,谁还能按捺得住!但是卖家提出一个条件让洪女士非常纠结:办理过户要在2年以后。洪女士最近每天为到底要不要买而烦恼不已。

结局:考虑纠结ing……

过户君有话说

类似洪女士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很多情况下买家以为“捡到宝”,但付了首付款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时,卖家通常会因为房价的飙升而要求涨价。因此,过户君建议购房者面对巨大诱惑时要理性购房,及时办理过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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