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调控可以说对房地产回归理性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现在的调控可以说对房地产回归理性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就很难说有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趋势,指望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更是遥不可及。但现在看来,调控是成功的。
但我们也知道,调控从来都不是永恒的,更不会一成不变,所以,我们知道现在的稳定是靠调控在维持。可是对于很多大城市来说,稳定就意味着房价会高高在上,很大一部分老百姓可能永远就很难买得起房,为啥呢?因为那么高的房价是不可能承受得了的。
所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出来了,将保障所有人都最终实现居住梦想。很多人也把租购并举作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我们总是说房地产长效机制,这长效机制到底是什么呢?除了租购并举,那就是房产税。
如果说当前的调控让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那么有关房子的系列税的问题将为长效机制做铺垫,为的也是平衡大家的财富更加公平更加缩小差距。
虽然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不一样的概念,但姑且把它叫成房产税。对于这个税,有太多的争议,有人认为房产税的作用是打击炒房者,并且能降房价,有人同意就一定有人反对。我是赞同的,但这肯定不是最终目标,只能说是连带影响。
反正对于有些人说的,既不能打击炒房又不能降房价,我是不信的。这更多是一种利益的阻挠。为啥老百姓也不赞成呢?一提到税大家都是谈税色变,可以理解,但更多是一种被忽悠。
所以,大家没必要争论,试试不就知道了吗?不要以为上海和重庆试点效果不明显就否认房产税的作用,主要是因为上海符合征税范围的人群就少之又少,这样房价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
就连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都说,之前说的房地产税可以抑制房价上涨、增加地方税收这些目的都没有实现。房地产税在拉动地方财政收入方面作用有限,地方在跟进房地产税方面,没有任何积极性。
为啥呢?在我看来,不能算作是房产税不起作用,确切地说这种试点并没有触动到根本,蜻蜓点水,自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觉得当前老百姓有误解,或者说官方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先看看到底能不能开征,何时开征,怎么开征。征税一定不是为了让普通老百姓多交钱。
今年5月18日,国家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可见,挡是挡不住的,房产税是肯定要来的。所以不用再问会不会来。只需要关心哪些人该征,该怎么征。房地产的税收起征点如何设计,以什么样的标准去收,有人说要按套数去收,每家两套起,;还有人认为应该按照人均面积去收。
但无论如何都应该体现公平,不能让普通老百姓更难,这才是最起码的原则。征税前也一定要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给解决掉,避免重复征税,还有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也需要去厘清。
2020年10月12日,经济学家樊纲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文章中表示,没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或是收入差距拉大重要原因。他分析道,中国对劳动工资征税,但对个人资本收入是不征税的,没有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而这可能是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只要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增长速度高于工资的上升速度,便一定会在财富上出现两极分化,而且一个人一旦处于财富的弱势地位,就很难改变了。
樊纲的话得到了很多老百姓的欢呼,觉得他说到了根本上,但樊纲自己也承认实施起来太难了。但再难也是要进行下去的。我们没有别的路可走。缩小差距是必然的。曾经,让一部分人富起来,但还没有到先富带后富的阶段,估计也该来了。
此前,房地产经济金融专家、北大经济学教授孟晓苏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一直未能实施,是因为中国把房地产税复杂化了。总结起来就是“见房就征,见人就退”。“只要按我的方案,一年就可以征。(在退税时,)不管退哪套,让老百姓自己选,一年就能把覆盖老百姓的房子找清楚了。”
孟晓苏先生所谓的“方案”就是指“尽房皆税”。大概意思就是不管你有多少套房,见房就征,先都征收,然后根据各自的情况返退,见人就退。
的确,过去在高杠杆时代,越是有钱越买房,越买房越有钱,导致很多普通老百姓很难享受到这种红利。最终导致买房成了有钱人的游戏,跟普通老百姓无关了。从严厉打击炒房以及对普通百姓住房保障看,也就是说房住不炒的思维看,政策是对的,但是在未来该如何平衡收入分配这块相信房产税或许能起到一定作用。记住,只能是让普通老百姓日子越来越好,阻力越大,越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