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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郑州的征地呈现集中爆发式的增长

导读 今年以来,郑州的征地呈现集中爆发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郑州主城区此前已经发布了四波大型集中征地,总面积已经超过1万亩。6月17日~23

今年以来,郑州的征地呈现集中爆发式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郑州主城区此前已经发布了四波大型集中征地,总面积已经超过1万亩。

今年以来郑州的征地呈现集中爆发式的增长

6月17日~23日,郑州主城区又接连发布了一批征地公告,算是今年大型集中征地公告的第五波了。

此次征地总面积达到169.2245公顷(折合2538.3675亩),共计9镇(办事处)24村(社区),涉及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和金水区的多个片区组团,一起来看看征地详情吧。

▲此次征地详情

管城区

▲管城区征地村庄大致位置标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2019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郑政通〔2021〕7号)

此次征收集体土地11.5634公顷(折合173.451亩)。

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公园绿地、道路等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金岱路南、李马庄路西、栖居路北、潮河东路东。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南曹村11.4841公顷、李马庄村0.0793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规定执行。

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惠济区

▲惠济区征地村庄大致位置标示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2020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郑政通〔2021〕6号)

此次批准征收集体土地57.7015公顷(折合865.5225亩)。

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中小学用地、水域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1.东岗中路东、迎客北路南、杨金二街西、祥云大道北。

2.东岗西路东、迎客北路南、迎客东路西、祥云大道北。

3.迎客东路东、迎客北路南、金京东环西、祥云大道北。

4.河鼓路西、水委路北。

5.天山路东、天元路南、河湾路西、新苑路北。

6.双桥路东、无双街南、站西路西、桥北路北。

7.双桥路东、桥北路南、站西路西、科技路北。

8.奚仲路东、滨河路南、江山路西、荣元路北。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17.4858公顷。

2.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老鸦陈村0.8239公顷。

3.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办事处:苏屯村0.1235公顷、双桥村18.4978公顷、杜庄村5.6453公顷、薛岗村14.7410公顷、下坡杨村0.3842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郑政通〔2021〕4号)

此次征收集体土地8.1518公顷(折合122.277亩)。

征收土地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S312南、文化路西。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常庄村8.1518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郑惠征告〔2021〕7号

征收土地权属、面积、位置

本次征收惠济区新城街道东赵村集体土地15.0716公顷(折合226.074亩),地块一位于绿源路南、东赵路东,地块二位于绿源路南、文化路东。

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征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东新区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郑政通[2021]1号)

此次征集土地面积76.7362公顷(折合1151.043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中小学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如意河西七街南、龙腾二街东。

2.金水东路南、圃田西路东。

3.明德街(龙湖内环东路一龙湖中环东路)。

4.刘江西街(明理路一新龙路、明理路一东四环)。

5.龙湖外环北路(龙源路一龙源东四街)。

6.明理路西、姚桥路北。

7.龙泽西路南、龙源西一街东。

8.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源西二街东。

9.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源西一街东。

10.龙湖中环北路南、龙源西一街东。

11.龙源西一街东、龙润西路南。

12.龙源西一街西、龙润西路南。

13.龙源十三街西、龙湖内环北路南。

14.郑东新区金融岛道路。

15.九如路东、如意河东十街北。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5.5884公顷、金庄社区0.4259公顷、祭城社区1.1283公顷。

2.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47.0243公顷、弓庄村1.4307公顷、花胡庄村7.2847公顷、南录庄村0.1349公顷、魏庄村1.2019公顷、小郭村0.9311公顷、新村1.6149公顷。

3.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后牛岗社区2.0127公顷、夏庄社区2.8413公顷、姚桥社区5.1171公顷。

五、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郑东新区、金水区村庄位置大致标示

金水区

郑金征启(2021)第3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高皇寨村。位于连霍高速北、清城路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绿地、道路,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郑金征启(2021)第4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高皇寨村。位于西湖路南、高皇北路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供电用地、绿地、道路,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郑金征启(2021)第5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高皇寨村。位于翰林路南、高皇北路东。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学校、绿地、道路,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郑金征启(2021)第6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高皇寨村。位于新龙路南、柳林西路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绿地、道路,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郑金征启(2021)第12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南阳路路街道办事处岗杜村王府坟村民小组。位于王府坟北街南、铁西路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道路,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结语

此次征地规模依然不小,均位于目前主城的潜力区域,尤其是北龙湖金融岛和中原科技城的住宅、商住地块,未来势必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一起期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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