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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非移动产权证书

导读 12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宁波-舟山港集团镇海、北仑海域颁发了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登记非移动产权证书

12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宁波-舟山港集团镇海、北仑海域颁发了第一批海域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登记非移动产权证书。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在江苏连云港、浙江宁波、山东青岛、海南文昌组织开展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此次认证标志着试点工作取得突破,也为全面实施海域和海上建筑物一体化登记提供了经验。

宁波市抓住机遇,加强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攻克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规范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方式。试点工作中,宁波市局及时印发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区县(市)全面梳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海域不动产登记业务研究和规范建设的经验,对2225个海域使用权案件和530个海上建(构)筑物不动产登记样本进行深入分析,基本摸清了登记档案不全、建(构)筑物偏移、使用功能不清等8个方面20余个历史问题。宁波还同步完善现有地籍调查登记数据库和系统,新增“海上建(构)筑物权属”登记功能,实现实物与系统匹配,对建(构)筑物缺失地籍进行补充调查,测绘宗海房地产地籍空间要素,编制房地产单元号,计算建(构)筑物面积,形成集成建(构)筑物的宗海位置图和宗海边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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