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都选择了贷款抵押 他们能委托吗?
目前很多小伙伴都非常关心是否有很多购房者选择了贷款抵押进行委托的信息,很多人也经常在搜索是否有很多购房者选择了贷款抵押进行委托的信息。既然大家都想知道这类信息,边肖就收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与大家分享。
房屋抵押可以委托。委托他人办理住房贷款时,申请人需要制作委托公证书,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办理贷款时,需要出具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房产证。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何防止被骗?
1.询问房子的所有权。
买房子的人应该对房子的所有权有所了解。首先,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否与其身份证一致。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还应当核对共有产权所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共有人不能到场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其次,《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买受人应当要求出卖人出具夫妻双方同意出卖该房屋的证明。
2.了解房屋用途。
首先要保证房子的产权证是真实的。根据房产证,买方可以知道建筑面积的大小,以及房子是用于办公还是居住。另外,买受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了解该房屋是否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是否已经抵押。
3.实地调查。
除了询问邻居和小区物业公司其房屋是否经过大修或存在质量问题外,购房者还应实地检查房屋质量。首先,检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搭建的违法建筑,如擅自占用屋顶露台、走廊,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房屋内设置阁楼等。二是观察房子内部结构,比如户型是否实用,管道是否安全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漏水痕迹,墙壁是否开裂或剥落等。第三,检查水龙头,看水流是否顺畅;检查房子的供电能力,以防冬天和夏天空调开不了;观察屋内电线是否老化;最后,买房人更关心的是简单的新装修,而有些新装修是为了掩盖房子本身的质量缺陷,比如墙上的裂缝和天花板渗水的痕迹。
4.明确中介存款的性质。
定金纠纷在二手房交易纠纷中占比很高。买受人将定金交给中介公司的,必须明确该公司收取的定金性质是收款还是转账。收取定金时,中介公司应出具卖方的委托书。否则,买受人应在居间合同中明确居间公司的转让责任,如约定几日内转让,转让不成的违约责任。为防止出卖人收到定金后提高总房款,买卖双方应在书面定金协议中就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使买受人得到担保。
5.买卖双方面对面的合同。
即使是通过品牌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也不可能完全排除一些素质较低的业务员对其进行篡改。因此,在达成交易意向后,买卖双方应了解交易中应发生的税费,并具体咨询房地产交易部门,以防止少数业务员或中介公司在
交房前,买受人应询问出卖人是否已缴纳水费,同时不要忘记保留上月已缴纳水费票据的收据。
7.告知电表的状态。
根据电力公司的规定,发现主保险盒、电表私自拆装、私自开盖封条、私自更换计量装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房屋交房验收时,买方必须亲自检查电表是否被移动或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上个月交房前交的电费收据。
8.协助气体输送。
根据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9.付清电话费。
交房前,应与出卖人一起到电信部门开出截至交房之日的结算票据,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10.转账账户。
在二手房买卖中,除了房屋的交接和权利的转移,出卖人的户口未能及时迁出是争议最大的因素之一,也是最容易危及买受人利益的纠纷。因此,买受人可以在交房日前一天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看其家庭户籍是否已迁出。如果卖方的账户只能在交货后移出,买方必须就此问题与卖方达成明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