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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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最迟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非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否则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使用方式只有两种: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分配有两种基本形式。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必须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还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第二,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或任何经济成本。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的土地经济利益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地租,一般表现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
(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期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以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实际享有占有、使用、
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三种形式,即协议。
转让、招标和拍卖。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在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以公共利益为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的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划拨给你使用,另一种是支付相应的对价,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叫做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我国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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