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出售 不到五年(青岛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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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的限售政策,2018年4月18日之前网签的,两年后可以交易证书,五年后再交易不动产的证书。根据青岛的限售政策,在青岛(七区三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年才能上市交易。不满五年的房子如果私自出售,会有很大的风险,建议五年后再出售。
买卖房屋应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
1.契税:房价的1.5%(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为3%,面积小于90平方米及首套房的为1%);
2.交易费:3元/m2;
3.测绘费:根据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根据各区具体规定,一般在200元左右。
卖方应支付税费:
1.交易费:3元/m2;
2.营业税:差额*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话);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利润的20%或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可免);
(1)契税;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为1%;90-140平米按房价的1.5%缴纳;40平米以上按房价的3%缴纳,由买受人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五年免征,不满五年按房价的5.5%缴纳。卖方承诺。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价的1%缴纳。卖方承诺。
(4)所得税:取得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免征;不满五年的,按房价的1%或原房屋价值与现房屋价值差额的20%支付。(房屋原值一般按上次契税计算),由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双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诺。
(7)房屋评估费:评估金额的0.5%。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