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买卖政策(郑州二手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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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由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购房款的2%征收;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按购房款的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购房款的4%征收;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收取房价的5.5%;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交易差价的1%或20%。
郑州二手房交易所需材料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验证明、买卖合同以及房屋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手房交易流程1。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整体状况及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提供房屋合法证明,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办理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4.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全部房款、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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