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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部分:做好农村低收入集体住房保障

导读 记者20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低收入集体住房安全的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记者20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低收入集体住房安全的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村复兴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村庄低收入集体等重点对象住宅安全保证工作的施行定见》。根据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将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民为主体、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烈度较高地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低收入集体房屋安全的长效机制,将稳步扩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效果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很明确。为稳步扩大脱贫攻坚成效,防止大规模返贫,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为村内低收入集体,包括村内易返贫贫困户、村内低收入户、村内分散供养贫困人口,以及因原因、灾害、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同时,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对未享受过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其他贫困家庭给予支持。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开展城中村危旧房改造,是保障村内低收入集体等重点对象居住建筑安全的主要途径。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择址新建或在村内建设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排架房等方式解决住宅安全问题。对不符合抗震标准、不符合农民要求的农村房屋也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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