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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进入红海时代 如何降本增效 是每一个房地产经营者面临的难题

导读 在人们的生活中,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房地产已经进入红海时代。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每一个房地产经营者面临的难题。房企逐

在人们的生活中,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房地产已经进入红海时代。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每一个房地产经营者面临的难题。房企逐渐重视增税,但增税只能由财政部门来做吗?增税涉及项目全周期,多专业协同对地产运营商来说是机遇。嗨,兄弟姐妹们!让我们了解一下增税,它能让现金流和利润率飞起来!

2017年6月29日,万科子公司万西地产通过现场公开拍卖方式收购广信地产资产包,总价551亿元,溢价23.3%。公告显示,该资产包包括广信地产100%投资权益及债权和广州分行100%投资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在551亿元的购房总价中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已达315亿元。

在这里,仅土地增值税就占资产包的60%以上。感觉很可怕吗?

小楼觉得不可怕,但是非常非常特别可怕,但是无法避免!

作为合法企业,只能通过提前税务筹划少缴、缓缴。

什么是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预先规划和安排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尽可能获得“节税”税收利益的行为。税务规划是税务规划的免费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名称:税务筹划。

为了更清晰地反映税收对房地产项目的影响,萧楼收集了两个案例。

两个案例

案例一(土地增值税):

项目一期:

工作证1:高层、别墅、停车位

工作证:2:高层、别墅、停车位、商业

证书1与证书2之间的土地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证书1中高层别墅车位的土地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证书2相同。两项工作规定内,别墅的土地成本被摊薄,别墅是溢价较高、成本较低、增值率较高、税负较高的产品。

清算结果:前期已补缴土地,增税1800万元,退税700万元。

项目a第二阶段:

工作规范证书1:别墅

工作证书2: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许可证3:幼儿园(商业),地下室

三张工作证的土地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别墅土地成本为实际土地成本,未摊薄,增值率合理。

清算结果:前期已缴纳土地,增税600万,退税600万。

案例二(企业所得税):

项目A的合同收回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项目B的合同收回日期为2019年1月1日。

项目2018年12月,需结转已销售且已达到合同收楼日期的商品房收入和成本。2019年1月,需要缴纳结转的增值税和所得税。2019年5月,在2018年做最终结算时,需要考虑这部分。2019年5月,该部分尚未取得且超过合同估算金额10%的商品房发票不能计入本年度成本(合同估算金额的10%)

项目B:已出售商品房达到合同收楼日期的收入和成本于2019年3月结转,结转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于2019年4月缴纳(延迟三个月)。2020年5月进行2019年汇算清缴时考虑这部分,取得发票的期限可延长一年。相关增值税、所得税原则上延长三个月。如果可以通过其他调整进行临时规划,税收可以延长到2020年,延迟17个月。

案例一,项目一期缴纳增值税1100万元,二期共计缴纳0元。

案例二,项目乙的企业所得税比项目甲延迟了17个月.

现在的房地产运作,取决于

三大税种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小税种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土地增值减少20%,这需要在营销定位和公寓设计上特别注意。要求满足容积率大于1.0,容积率小于120(每个面积可放大1.2倍,即144平),成交价格低于同级1.2倍。

细心的朋友会对项目中扣除10%和增加20%的开发成本有疑问。

开发费用为10%,一般指营销费用的5%,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的5%。额外的20%是指土地税增加中的可扣除项目。根据土地增税法,房地产项目可以在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再扣除20%。

增值税一般按9%的税率征税,既可以抵扣进项,又可以抵扣土地成本;简易税率为5%(旧项目),不包含投入和土地成本。

还有其他种类的小税种,影响较小,规划空间有限,这里不一一列举。

关注项目运营各阶段的税收增长

集中征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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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应在合同中约定为土地交付后的次月支付土地使用税,若合同中未明确,需在合同签订的次月支付。

土地票据:通常以项目公司名称为土地票据上公司名称,若为合作项目,考虑换票或由对方兜底此问题造成的税费增加。

土地款返还:部分三四线城市存在这种情况,土地价款返还有确收补贴和冲减土地成本两种方式。土地成本为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且可加计20%,应争取与政府沟通以确收补贴形式返还。

竞配建:是否视同销售各地规定不同,深圳视为公建配套,佛山需根据移交对象确认,故在招拍挂竞配建前了解当地政策。

红线外支出:是否能计入土增税可扣除项,需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获得认可(会议纪要等文件),同时在红线外施工单位尽量使用红线内有合作单位,弱化合同中红线外概念(比如合同中尽量不提“红线外”字眼)。

合作拿地:主要三种方式: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增资,需要仔细衡量各种拿地方式的税费。

立项:高溢价项目建议将多个地块作为一个立项,可以延迟缴税,同时更好的对地块内各类业态成本进行更好的规划;低溢价普通住宅项目,单独立项,注意控制土增税20%的临界点。

开发建设阶段主要关注点:

户型设计:结合各地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确定合理的产品组合、户型搭配等(普通住宅户型144下方可有机会免土地增值税),但需满足容积率大于1.0,建面120以下(各地区可放大1.2倍即144平),成交价低于同级别1.2倍。

小楼在此说明下,普通住宅即指144平以下住宅。另外非普通住宅比普通住宅的土增税预缴税率高。

新老项目区别:老项目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增值税),但施工许可、总包合同需满足条件(2016年前),现在基本没有了。

地块分期、工规证获取:在项目分期对不同增值率的产品合理搭配,以期降低整体增值率,应尽量避免高增值率产品和低增值率单独划分为一期(可参考案例一,工规证划分对土增税影响较大,且不同工规证之间的亏损无法互相弥补)。

成本规划:在不增加现有成本的前提下,通过项目开发成本分摊方式的调整,利用地价、公建配套、开发间接费、资本化利息等在各期、各产品类型中的转移,此消彼涨,从而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增加成本:如适当考虑精装修,提高材料品质。

自有总包或施工单位:合理提升总包或自有施工单位合同价格。

提前测算成本分摊方式:成本分摊方法有占地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分摊、直接成本法分摊、预算造价法分摊。对不同方法进行建模测算,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分摊方式。

合理规划各种产品成本,保持各产品比较均衡的增值比例。

由于各期产品增值率不同,应统筹考虑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和成本分摊办法,尽量将配套设施与增值比例较高的产品搭配。如跨产品类型调整-从低税负产品类型向高税负产品类型移动;跨期调整-从低税负向高税负移动;跨项目移动-利用总包单位将开发成本在高税负、低税负项目之间平移;通过园林、绿化、土地整理费等增加园林配套成本,拉低整体税负。

总包合同签订范围尽量与工规证一致:分摊成本时更准确,清算结果有理有据

合同金额签订向溢价较高业态倾斜:减少高溢价部分的增值额和利润。

例如:绿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假设实际地面绿化面积高层和别墅基本一致,均为2万平方米。高层建面5万平方米,别墅建面1.5万平方米。

合同签订方式1:A合同绿化范围包含高层和别墅,成本分摊只能按照建筑面积分摊,高层可分摊成本100*5/(5+1.5)=76.92万元,别墅分摊成本100-76.92=23.1万元。溢价较高的别墅分摊的成本较少,增值率变高。

合同签订方式2:签订A合同(为别墅做绿化)和B合同(为高层做绿化),可以直接将成本对象化,无需分摊成本。别墅成本为50万元,高层成本为50万元,溢价较高的业态成本也较高,增值率降低。

销售阶段主要关注点:

合理的价格策略:定价和调整价格时应避开无效价格区间,即土地增值税临界点。

由于各产品提升价格带来的利润增加不同,价格调整时应重点关注价格提升带来更多利润的项目上。

销售合同中价格:建议将房价与税款拆分列明,可节省印花税。因为合同做明确后,印花税则按合同中房价缴税,否则按合同金额缴纳。

由于自己持有的会所等配套设施成本清算时不能扣除,可考虑将会所等配套资产以合适的价格销售给关联企业,以期其成本和收入能够与项目整体进行汇算。

比如车位去化问题:沟通打包销售、产权办理相关事宜尾盘项目需提早介入,防止后期先交税,再退税(企业所得税无法退税)。对土增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土地增值税:可抵减非住宅(商业部分)的增值额。

企业所得税:可提前确认亏损,抵减其他业态的盈利。

例如:A项目全周期货值20亿元,其中车位货值1亿元,车位部分预计周期亏损0.8亿元。2019年4月份,除车位外全部销售完毕,已售出商品房合同收楼日期及实际收楼日期为2019年12月。经测算,2019年12月收楼时,结转收入成本后,当年结转收入成本部分:高层亏损0.2亿元,别墅盈利0.8亿元,商业盈利0.2亿元。2019年10月份,收到税务局通知书,要求90日内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上报资料。(假设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一致)

1、若2019年打包出售车位,且车位收楼:2019年应交企业所得税:(0.8+0.2-0.2-0.8)*0.25=0万元

即:车位可抵减企业所得税0.2亿

2、若2019车位未规划,后续慢慢销售:

2019年应交企业所得税:(0.8+0.2-0.2)*0.25=2000万元,

且存在以下风险:

(1)企业所得税永久性损失:后续已无其他业态销售及收楼,车位每次卖出都是亏损,无法抵减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损失税金0.8*0.5=20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损失:非住宅增值额>=0.2亿元,车位亏损无法抵减非住宅盈利,以增值率30%为例,该项目需至少多交土地增值税0.2*30%=600万元。

竣工交付阶段需关注点:

竣工交付的节点设置:如案例一,12月31日改为1月1日,只推迟了1天竣工、交付。相当于延迟1天竣备&交楼延迟1个月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延迟1年汇算清缴(系统确收的三个条件)。

好处:可带来上千万的税费延迟缴纳1年,可以减轻企业现金流的压力;同时可以为发票到账留足时间,减少因发票缺失带来暂时性损失;另外延迟1年汇算清缴,赚取税金的时间价值。

加快总包结算进度:1、尽早结算,取得进项发票,避免先有销项,后期进项无法抵扣;2、土增税成本分摊可根据结算书对象化,否则只能均摊成本(销售进度达到一定比例,未结算也应进行土增清算)。

总包结算金额倾斜:1、结算金额向溢价较高业态(别墅、商业)倾斜,形式上提高其成本;2、溢价较低或无溢价(高层、车位)的控制结算价格,但注意20%增值率的分界线。

税务筹划的关键是提前进行规划,并且落实。从案例中能看出,税筹对于项目的现金流、利润率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想多拿点奖金的地产运营朋友,你真的得懂点税筹啦!让现金流和利润率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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