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9成小区从来没有换过物业 为什么
可以说,自从中国的住房商品化以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纷争就没有停止过。时至今日,不少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房子究竟是谁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看几条规定:
1、小区的业主就是小区的主人
2、物业的招聘,必须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3、被聘用的物业,必须在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
4、小区物业是四年一届,到期之后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选择提前解聘或者续聘。
从上述这几条规定上来看,“小区是谁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业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都想取消物业,由小区业主自治。那么,这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呢?经过了解之后,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服务意识差,只收物业费,却不给业主解决问题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小区的物业,堪称“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但只收物业费,却不能给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甚至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百般推诿、不解决,业主能不生气吗。更甚至,一些物业已经凌驾于业主之上,仿佛他们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
例如业主找物业解决问题,物业有几句“和稀泥”的话术是非常经典的:这是开发商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这是某某部门的问题,我们没有权限,你可以去找他们;这是另一个业主的问题,需要你们私下自己协商,我们无能为力。不过,问题虽然解决不了,但收物业费还是非常积极的。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垃圾物业赖着不走
想要更换物业,流程其实并不难,但真正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因为更换物业需要业主委员会来决定,但问题在于,很多小区根本就没有业主委员会。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有超过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超过90%的小区从建成至今物业公司就没有被换过。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比较繁琐,比如需要小区入住率超过50%,需要各方审批等等。此外,小区不同于农村,有很多小区的住户,即便居住在同一楼层,但却从来没有说过话,彼此也不认识。况且,平常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谁有闲工夫去跑这种事情啊。因此,大多数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而没有业主委员会,垃圾物业就可以赖着不走。
取消物业的呼声很高?官媒“发文”回应,给出建议
官媒新华社转载《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一文的时候,用30个字说明了物业接下来如何发展的问题,即:“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由此可见,目前取消物业是不现实的。而针对一些业主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可以遵照《物业条例》和《物权法》来处理。
看完这些,广大业主朋友也可以不用发愁了,虽然目前不会取消物业,但我们却有着非常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