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动态频道 > 楼盘信息 >

住房问题关乎国计民生 和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

导读 长沙房地产市场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严禁炒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控,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

长沙房地产市场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严禁炒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控,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数据:近2万套商品住房近2月将集中入市

当前,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炒房与反炒房的斗争,重点是打击囤地捂盘、投机炒房、违规销售和哄抬房价等市场乱象,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多措并举作用下,目前全市住房供给显著增加,已监制价格项目总量充足。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监制价格未申办预售住宅面积有245.53万平方米,近20000套;已监制价格达到预售条件、未及时申办预售许可的项目有33个,共132.67万平方米。预计具备预售条件的项目将集中在6月至7月入市。同时预售推盘明显加快,据统计,仅6月19日至22日,全市限购区域内批准预售面积达62.77万平方米、5080套,环比增长252%。市场供求关系得到明显改善,6月23日开盘的金茂湾项目,共推出了452套房,认筹人数为467批,中签率达到96%以上。

6月4日以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出动236人次,对230家中介门店及其机构总部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存在无备案证、无经纪人资格证、无房源委托协议、无业务记录、未按要求保存经纪服务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115家中介门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关门停业整顿。6月21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召集1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联合执法集中约谈会,责令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所有门店停业两周,关门整改。

背景:存在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等现象

去年以来,长沙先后出台了3.18、5.20、9.23三轮调控政策,并出台了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办法,实施新建商品住房摇号销售措施,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等系列文件。

在此基础上,长沙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全力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性购房需求,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但因种种原因,目前仍存在着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不良中介哄抬房价,造成真正的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会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和舆论引导。长沙市委市政府对群众关切和媒体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

为坚决打胜“反炒房”攻坚战,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切实维护长沙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各项调控政策进行全面升级。

解读:加强源头管控,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出台是长沙坚决落实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和“房住不炒”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加强调控,有效增加住房供给,保障土地供应,切实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体现长沙调控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根据《通知》,为了打击捂盘惜售行为,有效增加住房供给,要求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同时,坚决加大对捂盘惜售企业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其(含集团公司、母子公司)项目手续办理和参与长沙土地竞拍。

另一方面,为了整治囤地惜建行为,促进释放潜在供应,要求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加强对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的清查督办。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以此加大土地供给,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调控:限购限售政策全面升级,稳控房地产市场秩序

当前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矛盾不是供需矛盾,而是炒房与反炒房的重大斗争。《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一揽子解决办法,通过多措并举,形成政策叠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保障刚性需求,防止落户炒房。针对目前存在的通过宽松落户、制造机会落户甚至造假落户来购房炒房的途径和行为,《通知》将购房条件与落户条件适度分离,形成阶梯状的住房需求,缓解需求过于集中带来的投机炒作压力。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其次,关注重点动向,堵塞炒房漏洞。针对媒体曝料的85岁老人和12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再次,适当提高门槛,保障有序落户。《通知》要求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