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
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楼办事大厅里有这样一面滚动屏,每天24小时显示器我市房地产行业里各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榜。以这个诚信综合评价榜为参照,房地产行业里那些严重失信分数低的企业,将被公开曝光。记者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重庆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运行以来,已对200多家房地产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逐步建立起“处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诚信激励惩戒机制。
重庆2585家房企全部纳入诚信评价体系
据了解,2013年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后,所有的开发企业定期填报月报表和季报表。区县建委开发办和市开发办审核完成后,企业数据自动进入信息公开平台对社会公开。同时,管理部门通过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汇总、提炼各类数据,为市场分析报告和决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撑。
除此之外,还要向各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公检法、金融机构、社团、媒体、公众等多方面收集该房地产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专网,对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公开,目前公开的企业、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共计近50万条信息向社会公开,目前每天上网访问人数近万人。
目前,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了完善的企业项目数据库,包括全市2585家房地产企业、4000余个项目、1000条诚信行为记录和近5万个从业人员四个数据库,企业、项目入库率达100%。
“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运行以来,不仅是对企业自身诚信自律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也成为政府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和社会各界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桥梁。”市城建开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运行的运行,极大地促进了建委系统内部各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去年被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已公开曝光200多家房企不诚信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评分对于企业来说有多重要?
据介绍,市城建开发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每年根据企业年度测评得分和排名情况,对企业实施奖惩。对信用分数排名靠前的,在企业等级核定、升级以及清理换证等资质办理中予以支持,资本金办理上实行免监管处理,银行优先贷款等激励措施。对信用分数排名靠后的,联合各管理部门共同实施惩戒,采取控制拿地,控制开发经营,严格资质办理、资本金存入、控制银行信贷等,并根据《条例》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之前有某房地产企业,就是因为有不诚信行为在信用体系被曝光后,银行便不愿向其继续发放贷款。”市城建开发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市城建开发办还建立“企业曝光台”,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对企业的违规开发、合同欺诈、违规交房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使不诚信经营的企业名誉扫地,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在立项、用地、规划、预售、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
目前,通过信用体系专网已对200多家房地产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逐步建立起“处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诚信激励惩戒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竞标诚信分占据10%
另外,从2012年开始,我市对建筑施工企业同样实施了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政府颁布的行业诚信体系。
据了解,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企业现场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60%和40%。其中,前者包括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和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后者包括企业质量行为评价和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该系统依托市级城乡建设管理平台,将评价结果每日动态发布,实现了全市范围诚信信息的审核、公示、发布、运用等全程电子化。
据悉,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10%的比例纳入招投标评分,实现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联动对接,从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转包挂靠、弄虚作假、标后管理薄弱等问题。将诚信综合评价纳入招投标的项目中,诚信最高分企业进入中标候选人的项目占比稳定在70%左右,其中诚信最高分企业中标的项目占比稳定在35%左右,通过诚信分优势扭转报价劣势而中标的项目占比稳定在6%左右
12家建筑施工企业不诚信被“拉黑”
“今年上半年,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洲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在参加“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二期房屋改造项目园林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投标活动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异常一致,相互串通投标。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建委对上述12家企业分别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注销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外地企业入渝信息,三年内不予进入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扣除上述12家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企业通常行为20分,这个结果也意味着这些企业进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进入竞标行列。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还要继续完善,将进一步拓宽评价范围,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专业分包、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建设行业从业主体以及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同时,积极配合建立行业内、行业外以及部门之间有效的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推动诚信综合评价在资质资格动态监管、预选承包商库、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广泛应用,逐步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