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传多年的住房利息抵扣个税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9月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注意“普通”两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大专项将纳入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以确保个税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引发关注的是,普通住房将会如何界定?在一二线城市房价高涨时期上车的购房群体,是否能享受到这波减税红利?
房贷利息变身“普通”房贷利息
按照税改时间表,住房贷款利息、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专项附加扣除中对于房贷利息扣除的措辞是“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而在9月6日的国常会上,则变为“普通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
两点变化引发关注。首先,强调了在住房贷款利息上特意强调了“普通住房”,另一方面,将住房租金扣除项目单列,相当于给予了更多的扣除空间,比如说,对于同时在还房贷与付房租的群体来说,按照此前的扣除方法,只能在房贷利息和房租之间二选一,而按照最新的规定,可以同时进行抵扣。
也就是说,在4个月后,从明年元旦开始,对于那些背着房贷与房租压力的居民来说,在纳税上就能开始体会减负效果。
早在2015年,就有消息称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正在考虑将个人所得税抵扣住房按揭贷款利息。随后在2016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就在三亚透露:房贷抵扣个税的方案已确认。
三年后,这一政策终于落地,不过,最终抵扣标准如何设定,在考验政策层的智慧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受众群体的红利大小。
首先对于购房群体来说,在“房住不炒”的总体方针下,这一抵扣标准的设置大概率会参照是否首套、是否自住等等。在此基础上,对于改善性需求产生的换房,是否算首套、是否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暂时还都是未知数。
除此之外,对于房租抵扣来说,税务机关如何认定房租、是否需要个人申报、如何审核租房合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租抵扣标准是否与二三线城市相同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下一步关注的焦点。
按照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的公开表述,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并且会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从中也能看出,并非房贷或者房租越高,享受到的优惠会越多,从制度上保证了抵扣的公平性。
你的住房“普通”吗?
其实,不管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抵扣个税最终如何执行,对于购房者、租房者来说,这都是能够减轻日常生活负担的好消息。
以小A夫妇为例,在2016年北京楼市大热起潮时,其在东城购入不足百平米的两居室,此后房价一路走高,在传出房贷利率可以抵扣个税后,他们也曾感慨为何当时不能“心再大点”买个更大的。当时他们的考虑是,一旦政策落地,在他们夫妇每个月合并七千元的纳税基础上,确实能减轻不少压力。
当住房贷款抵扣个税政策终于出台后,尽管政策强调了“普通住宅”,小A夫妇仍是松了口气。“我们赶在2016年北京房价还没有大涨时候买的,一平米不到四万三,总价不足400万,要是按照现在北京认定标准,是满足普通住宅的条件的。”小A感慨称,也是因为早上车,沾了单价和总价较低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