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允许您在房屋贷款方面享有某些利益
根据某些条件,可在第24(b)节中获得支付利息的利益,在第80C条中获得本金偿还的利益。夫妻通常选择联合住房贷款,因为这可以提高他们的住房贷款资格。但是,关于联合住房贷款,谁可以要求住房贷款收益以及一个人可以要求多少税收收益,存在很大的困惑。
共同借款人vs共同所有人
《所得税法》第26条提供了明确的准则,用于对您在共有财产中的股份征税。如果共同拥有任何房屋财产,则应就您在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向个人征税。因此,如果您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是确定的或可确定的,则不能以个人团体(BOI)或个人协会(AOP)的形式征税。
申请税收优惠的基本条件是您应该是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并且应该是财产的共同所有人。除非您满足此基本条件,否则您不能要求住房贷款提供税收优惠。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只是加入另一位直系亲属(父亲,儿子或配偶),以提高贷款额的资格,而无需购买任何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财产的共同所有人的共同借款人不能要求此类房屋贷款的税收优惠。这是您应该以联名名义购买该物业,然后单独要求税收优惠的原因之一。
免税索赔率
您可能是共同所有者,也可能是共同借款人,但没有为房屋贷款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您不能要求住房贷款获得税收优惠,因为可以针对您所支付的金额获得税收优惠。
对于每个自住物业,对于每个共同拥有人,您都可以索取最高20万卢比的利息收益。对于房屋贷款还款,每个共同借款人都可以根据第80C条要求获得税收优惠,每年最高可达150万卢比,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物品。因此,您将以服务住房贷款的比例获得住房贷款的税收优惠。
确定您在房屋贷款中的份额
您在财产中的份额在购买财产时是固定的。它可能是通过对预付款以及您在房屋贷款中所占的份额作出贡献。即使您可能已经通过预付定金全额支付了您在房地产中的份额,您也可能是该房地产的共同所有者,以及房屋贷款申请的共同借款人。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您的财产份额可能未在购买房屋的协议中定义,并且您在房屋贷款中的份额也未在贷款批准书或贷方签发的房屋贷款证书中提及。除非有其他情况需要证明,否则房屋财产中的份额可以假定为相等。
房屋贷款中的份额可以通过每个共同所有者的付款来确定。始终建议准备一份无需盖章的谅解备忘录(MoU),以明确定义物业中每个共同所有人的各自股份,以免将来出现任何问题。谅解备忘录中也可能提及每个共同所有人的付款细节。
如果购置房屋需要房屋贷款,则可以从房屋中的份额和所付款项推算出每个借款人在房屋贷款中所占的比例。您在房屋贷款中所占的份额不一定与您对房屋财产的所有权所占的比例相同。由于购房时房屋贷款中的份额已经确定,应以购房时达到的比例来偿还房屋贷款。财产中的这一份额不会年复一年地波动,并且保持不变。因此,您无法随时更改住房贷款的服务方式。
由于大多数人对此一无所知,当其中一位共同借款人由于怀孕或休学假而失业或休长假时,他们求助于改变贷款服务方式。但是,这是错误的。为了避免与税务部门发生任何问题,一旦固定,就不应改变住房贷款的服务方式。在出现现金紧缩的情况下,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暂时借出/送出资金,以便根据房屋贷款中的份额,在整个使用期限内维持房屋贷款的服务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