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区房屋未验收业主却接了房 这是谁的责任
房开和物业,这两个很多业主认为很操蛋的行业,是想惹又惹不起,想躲又躲不起狠人!纵观众多房开、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像极了三角恋,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不向谁服软,最后谁也没好日子过!这就是很多业主头疼的事!
作为业主,谁也希望享受一个优质的物业服务,起码是一个对得起物业费价格的服务!但往往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眼下因为房开和物业、业主之间的复杂关系,产生了众多纠纷,让广大业主着实伤身又伤神!
一、很多小区房屋未验收,业主却接了房,是谁的责任?
很多业主去售楼处展示购房欲望的时候,售楼小姐热情似火,业主所问的房屋建设、质量问题、小区配套、甚至物业,都回答的头头是道,保证如期交房,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物业服务一流。业主一激动,首付一交,就开始过上了还房贷的房奴生活。等来的确实迟迟不能交房,就是交房也是在相关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甚至是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未竣工验收的小区就交房其实是建设部门的监管之责缺失,也是导致后续系列问题的根本。
很多房屋建设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某小区未通过竣工验收在销售,在交给业主,可就是不行使监管之责,或是下一个禁止交房的通知不了了之。可恨的是住建部门明知道不能交房,而业主买房后还要到住建部门备案登记。这就是赤裸裸的失职!
二、违法交房,房屋物业业主的三角恋大战开始
业主接房后,由于小区设施未完善,根本没正经的物业公司乐意入场,因为入场就是亏损。而业主在未验收的情况下享受不了相应的物业服务,甚至出现交着物业费,没有物业公司存在的扯淡现象。于是乎,就不再续交物业费!
而房开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提供不了优质的物业服务,倒不如乱请几个人扫扫地,算是优质的物业服务吧!
三、业主享受不到物业服务,房开抢收物业费,孰是孰非!
小区本没有物业公司服务,业主享受不到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而房开则说自己做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交物业费,双方再也没爱,更多的是恨!最终对簿公堂!
可恨的是,那一条,业主只要住了房屋就应该交物业费,理由是房开和业主形成了事实物业关系。把购房合同忘得远远的,把契约精神抛在九门外!业主委屈的是明明合同写的是物业公司服务,享受的缺失房开的胡乱服务。
房开说,你不交物业费,我就请不起员工,发不起工资,提供不了物业服务。
业主说,你不提供物业服务,凭什么缴费!
孰是孰非,法院宣判多是房开物业服务不好,但业主确实住了小区,就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如此下去,就是越来越多的房开学会了房屋未验收就敢卖,就敢要求业主接房,就敢不遵守购房合同,长此以往,坏的是风气,企业学坏了,业主受伤了,相互伤害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