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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程中有多少人因为质量问题要维权?

导读 目前很多小伙伴因为很多购买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非常关心如何维权的信息,很多人经常因为很多购买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搜索如何维权的信息。既

目前很多小伙伴因为很多购买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非常关心如何维权的信息,很多人经常因为很多购买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搜索如何维权的信息。既然大家都想知道这类信息,边肖就收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与大家分享。

1.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房屋渗水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导致买受人家庭无法正常生活,买受人可以依法向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根据本案情况,房屋已经装修并入住,质量问题仍在保修期内,房屋质量问题完全可以修复。因此,质量问题不足以严重影响住宅的正常使用,笔者不建议买家选择这种方式解决。

2.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外墙质量问题仍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赵新装修的房屋墙体因向内渗水而严重受损。外修后,赵某重新装修墙体的费用均为因房屋质量问题给赵某造成的损失,依法向开发商索赔。

3.买受人直接要求开发商赔偿修复费用和损失。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拒不修复、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先行修复,然后起诉开发商支付修复费用并赔偿损失。买受人不愿意先行修复的,建议选择第二种方式,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修复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买受人在办理该商品房交接和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验收合格后检查工程是否合格。出卖人未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表示该项目未被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出卖人应当承担迟延交付该房屋的责任。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后仍未收房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检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提醒买方,委托核查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买卖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申请指定检验机构。否则,如果单方委托的检验机构不被对方认可,其检验结果将没有法律效力。

2.对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修复责任。

购房人收房时,一般都要验房收房,这也是购房人应当行使的注意义务。验收后,他确定没有质量问题后,才办理入住手续。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书面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并加盖公章,待对方解决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不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保修期内发生的一般质量问题。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期间造成的修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的,购买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是否“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在司法实践中应通过实地调查或鉴定进行综合评价。

首先要看房屋质量问题能否通过修缮解决。如果可以通过修理解决,一般应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责任,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法修复的,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二、修复后是否还存在威胁购买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修理后买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买方会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三是经过多次修缮,房屋仍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购房人生活。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法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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