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政策调整(上海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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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贷款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家庭名下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5%。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低首付比例为20%。将第二套改善性购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普通商品住房50%、非普通商品住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限额降低10万元,对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不再发放贷款。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的贷款金额倍数由40倍降为30倍,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还款能力计算比例,月还款额降为不超过工资基数的40%。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1.外地人结婚,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住宅(商品房)。
2.非沪籍家庭限购1套上海住房,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1项社保或个税,且在购房之日前已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
3.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算,只要在上海没有房产就可以买!
4.三年居住证(免房产税)
所需证书:1。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本4、收入证明5、纳税证明6、居住证。
上海的限贷政策:限贷总原则:有贷款记录的,第二套购房视为“二套”,全国贷款记录可以上网查。
2016年11月28日晚9点起,上海楼市重启“认房认贷”新政,11月29日实施网签。
主要要求如下:
1.首付比例提高到35%;
2.即使在本市无房,只要家庭有房贷记录,再次申请住房贷款也算第二套贷款。第二套贷款为普通住房首付50%,非普通住房首付70%;(即认房认贷)
3.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余额的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由20倍提高至10倍;
4.家庭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公积金贷款不可用。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