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出售政策(青岛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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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限售政策,2018年四月18日前网签的,证过两年可交易,之后房产的证过五年才能交易。根据青岛限售政策规定,在青岛本市(七区三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不满五年的房子私下买卖交易的话,会存在很大风险,所以建议满五年后再卖。
房子买卖需缴纳的税费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