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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青岛经济适用房)

导读 大家好,甜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青岛经济适用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截止2017年,青岛

大家好,甜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青岛经济适用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截止2017年,青岛的房市真是涨了又涨,在青斗争的无房家庭可谓望房兴叹,感谢我们为建造青岛所做出的尽力,下面是2017青岛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7年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有青岛本市户籍;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接连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添加一人,按添加6960元核算)。

申请家庭总资产为一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被拆迁;有特别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寓居市政府断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高楼配租的家庭人员应当在二人以上。

2017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采购经济适用住宅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独身人员

青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育或抚养联系,包含申请人及爱人、后代、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爱人及未成年后代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后代获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青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具有任何自有方式的住宅和建房用地。自有方式的住宅包含安居房(含准本钱房、全本钱房、社会福利房、全本钱福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宅等方针性住宅,集资房,拆迁安顿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青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采购过方针性住宅,未收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方式的住宅;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接连两年均低于青岛本市低收入规范线;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规范上限的6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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